【膠袋徵費十年】環保署推「二次袋」 超市、便利店「一袋兩用」

撰文:張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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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稱「垃圾徵費」的「都市固體廢物收費」最快於2020年底落實,屆時市民需購買指定垃圾袋掉垃圾。為減少膠袋使用量,環保署建議屆時超級市場和便利店可銷售指定垃圾袋來替代提供塑膠購物袋,達致「一袋兩用」,有關款項需上繳。商戶同時亦可銷售一般膠袋,環團歡迎有關措施。
系列四之四

膠袋徵費十年系列

麵包袋棄置量登三甲 連鎖店濫派 一包多袋成災​

棄置量按年升15% 徵費擬加價、冷凍袋或收費

環保袋濫發成災 年棄千萬個 成環境災難之源

環保署推「二次袋」 超市、便利店「一袋兩用」

台北推行環保二次袋,宣傳片上由台北市長柯文哲化身為超市職員。(台北市環保局宣傳影片截圖)

台灣台北市商戶早於2015年開始售賣「二次袋」,即將專用垃圾袋先作購物袋,之後用作垃圾袋,一袋兩用。為了進一步減少塑膠袋使用量,去年1月1日起,台北市的超市及便利店將不可再出售塑膠購物袋,只能出售二次袋。當局指,台北超市等商店每年使用2,500萬個膠袋,使用「環保二次袋」後,估計每年可減少約2,000萬個塑膠購物袋,膠袋使用量大減八成 。

台北二次袋的厚度只有購物用膠袋厚度的41.7%,減少了58.3%塑膠使用量。(台北環保局網頁)

本港環保署亦會仿傚台北,推出「二次袋」,會建立一個包括超級市場和便利店等約4,000個銷售點網絡。即市民到超市購物時,可選擇購買可用作掉垃圾的指定垃圾袋,或普通膠袋。前者的售價會按其容量大小而有不同,料與九種指定垃圾袋掛勾,即每公升0.11元;後者的收費目前為5毫,政府正檢討有關收費,料於今年稍後就諮詢公眾。

長者社副總監黃子勁歡迎有關建議,認為「二次袋」可以重用,既幫環境節省了一個膠袋,又幫市民節省金錢,是雙贏局面。綠惜地球環境倡議總監朱漢強就認為,可以先於超市和便利店銷售「二次袋」,等四至五年後檢討。若一開始就允許所有商戶都銷售「二次袋」,執法上恐有困難。

若本港也落實二次袋政策,市民日後到超市購物,可同時購買專用垃圾袋以放所買物品。(資料圖片/江智騫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