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健案】準耶魯生變誤導警員案被告 源於一張美斯親筆簽名照
在中大修讀神學博士學位的民主黨成員林子健,2017年獲耶魯大學取錄,原定同年8月尾赴美,離港前不久,在facebook上貼文稱想把一張阿根廷球員美斯的親筆簽名照片,送給劉曉波的遺孀劉霞,然而貼文發佈不久,林聲稱收到警告,之後接連被擄走、大腿打釘,最後卻變成故意誤導警員的疑犯,更要在法庭接受審訊。署理裁判官相信攝錄片段,認為林自編自導自演,今(15日)裁定林誤導警員罪成,被判囚5個月。事件發生近兩年,緣起只是一張美施的簽名照。
內地人警告不要交相給劉霞
2017年8月11日早上,民主黨召開緊急記者會,林子健在黨友林卓廷、何俊仁、李柱銘、李永達等人陪同下,稱前一日下午被疑似國安人員擄走禁錮,並展示大腿上的釘書釘及其他傷勢。林子健謂,三日前接Whatsapps來電,認識多年的內地人,警告他不要把球星美斯的簽名相片交予劉曉波的遺孀劉霞。
往旺角買球衣期間被擄
至同年8月10日,他到旺角砵蘭街購買球衣時,遭操普通話男人挾上客貨車,嗅到對方遞上的不明物料後昏倒,醒來時發現雙眼被蒙,手腳被綁。林聲稱,禁錮者批評他不懂愛國,毆打他的肚,又謂要送十字架給他,然後用釘書機在大腿上釘上十字架。林子健凌晨在沙灘醒來,其後找路時見到西貢路牌,始知身在香港。
開記招後求醫及報警
林召開記者招待會交待事件後,便往瑪麗醫院求診及報警。西九龍重案組接手案件,到醫院為林錄取口供,多名警員下午到涉事球衣店一帶蒐證,亦有探員晚上在林的所住大廈及西貢大網仔路的沙下石灘展開調查。當晚,林在沒有麻醉的情況下拔出釘書釘,再交予警方作證物。
曾帶記者到西貢現場回憶事發經過
翌日,林步出病房,回家稍作休息後,接受《香港01》訪問。他與記者重返西貢,按記憶尋找醒來時身處的石灘位置。他記得石灘有多塊大石堆積,處處泥濘,惟當時驚惶未定、疲倦頭暈,未有細察周圍環境。其後,他憑着一塊斜路旁的大石,認為自己是在西貢大網仔路愛月樓對開、大網仔燒烤區毗鄰的石灘醒來。林謂自己在石灘徘徊多時,最後朝着遠處的昏黃街燈走去,走上馬路截的士回家。
強調非自編自演
隨後2日,林子健分別在社交網站facebook直播及出席兩個電台節目回應疑問。林在facebook直播強調自己沒有「自編自導自演」,也沒有改口供,亦從無誤導警方。他又自稱是小人物,今後會收聲以免家人受驚。他在兩個電台節目重申沒有編故事,並解釋前一天(13日)頭暈不適,未有向警方落口供,已向警方申請改期,卻遭傳媒詢問為何約了警方錄口供而不出現。
閉路電視片段見疑似林男子安然離開旺角
同月14號晚10時許,事件有驚人發展,傳媒《傳真社》報導從砵蘭街6間店舖索取的9段閉路電視片段,見林子健離開球衣店,而部分畫面則有一衣著、體型及步姿與林子健非常相似的男子,但該男子卻是戴上帽及口罩,該男子轉入彌敦道方向,並未錄到有人被擄。然而在林子健完全沒有遮掩面部,至出現該戴帽及口罩男子之間的一小段路,卻剛好沒有任何攝錄片段覆蓋。
《傳真社》比警方更先取得片段
《傳真社》的一篇採訪手記提到,該社記者在11號記者會完結後,早警方數小時抵現場向商戶索取片段。記者與警方一樣連日搜證,並就獲得的片段詢問林子健。林子健同月14日在馬鞍山家中與黨友林卓廷晚膳,遂前往查訪。記者曾向林稱找片段見到一名與他相似的男子安全離開砵蘭街,林子健拒絕接受訪問及觀看片段。記者又請林卓廷接受訪問,及表示需向林子健求證才發表。其後,林子健看過影片後堅稱片中戴口罩的男子並非他本人,形容事件匪夷所思,認為有人安排,找替身存心嫁禍。
警方指林誤導作出拘捕及檢控
《傳真社》發布片段後,同樣從商戶取得片段的警方即動身拘捕林子健。據知警方曾到林的寓所等候,但無人在家;隨後改到林子健母親在大角咀的住所,於15日凌晨30分以涉嫌誤導警務人員拘捕林子健。扣查近48小時後,警方在16日晚,正式落案控告林子健誤導警務人員。林子健被扣留期間,曾一度感不適入院,最後伊利莎伯醫院直接押送到九龍城法院提堂。
能否如願到耶魯升學成疑
短短數天,林子健由一名聲稱被擄走及遭施虐的受害人,突變成誤導警員的嫌疑犯,而案件經多次提堂,至接近兩年才完成審訊,整件事件竟是源至一張南美球員的簽名照。
由於保釋條件之一是交出旅遊證件,故林子健未能如期到耶魯大學讀博士。未知他在案件完結後,能否如願在當地深造神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