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協就公開資料法交意見書 倡成立資訊專員公署監察執法

撰文:張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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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改革委員會(法改會)於去年底就《檔案法》及《公開資料》推出諮詢文件,並邀請公眾提出意見,而諮詢期於今日(5日)屆滿。
香港記者協會聯同多個傳媒工會,包括國際記者聯會、香港外國記者會等,今日向法改會提交意見書。當中建議成立由專業人士領導,並有獨立執行權力的資訊專員公署,負責監察各公共機構實施法例的情況,同時應訂明回應索取資料要求的時限。

法律改革委員會(法改會)早前就《檔案法》及《公開資料法》發表諮詢文件。(資料圖片)

香港記者協會聯同其餘11個傳媒機構及工會,就《公開資料法》的諮詢文件向法改會提交意見書。他們建議成立資訊專員公署,並由專業人士領導,有獨立執行權力和清晰權責,以監察公共機構實施法例的情況。另外,建議法例應訂明回應索取資料要求的時限,政府有責任於無合理延遲的情況下,及時回應索取資料的要求。

反對收取基本申請費用

他們又就多項諮詢文件內的建議提出反對,包括反對收取基本申請費用,惟同意對需要動用繁複公共資源和人手處理的索取資料要求收費;另外又反對引入「絕對豁免」條款、反對把確證證明書制度引入香港,認為政府如有需要,應循適當程序尋求法庭裁決。他們同時反對諮詢文件內建議公共機構有權不處理估計工時達到15小時上限的申請,認為以15小時為限是過低,並會鼓勵公營機構濫用規定。

諮詢期於去年12月起展開。(資料圖片)

記協批評諮詢文件內美化公開資料制度,指投訴的數字連續4年錄得新高,認為文件內形容制度為「有效」和「符合成本效益」存有誤導成分。他們又提到不少記者需花數百天向公共機構索取資料,甚至曾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惟不少公職人員仍無視申訴專員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