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茶類飲品「走甜」反而更高糖 有機會觸犯商品說明條例
近年每逢有台式飲品連鎖店進駐本港,門外不難發現人龍,但為了健康,不少市民或要求「走甜」、「無糖」。消委會抽查近40款聲稱「不加糖」台式飲品,當中發現有五款要求「不加糖」飲品竟比「原味」糖含量高。
有醫生解釋,「不加糖」只表示不加入調節飲品甜度的糖水,未能控制果糖、蜂蜜等天然糖分。消委會又提醒,若商戶聲稱「無糖」,需留意是否符合法例標準,以免引起不必要爭拗,影響店舖商譽,甚至觸犯商品說明條例。
食安中心:除糖水外 糖分或來自果味糖漿、珍珠配料
根據食安中心資料,估計本港成年人的糖總攝入量的32%來自不含酒精飲品,當中包括汽水、茶及蔬果汁或蔬果汁飲品。在今次測試的非預先包裝茶類飲品原味樣本中,含高糖分的百香果紅茶樣本最多,相反較多低糖樣本的是芝士奶蓋或奶蓋綠茶。食物安全中心首席醫生(風險評估及傳達)吳志翔解釋,糖的來源主要來自奶精、蜂蜜、果味糖漿(含游離糖)、奶、額外配料(如珍珠),以及調節飲品甜度所增加的糖(如糖水)。
若市民在選購飲品時選擇「不加糖」,茉莉綠茶相對原味樣本糖含量減少99%,而芝士奶蓋或奶蓋綠茶也較原味糖含量減少64%。但是,不加糖百香果紅茶樣本糖含量只較原味減少17%,而蜂蜜綠茶及芒果綠茶也只減少25%糖含量。
吳志翔解釋,飲品聲稱「無糖」,部分還是含果糖、蜂蜜,難以做到零糖分,聲稱「不加糖」只表示不加入調節甜度的糖水。所謂「無糖」是指每100毫升不超過0.5克糖,吳認為非預先包裝產品的甜度,或受原材料、員工沖製手勢影響,難以劃一制定甜度標準要求業界遵守,需日後會與業界舉辦技術性會議溝通。
「無糖」有清晰定義 飲品超標或違法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又指,何謂「走甜」難以量化,純粹屬口感,但法例上有界定何謂「無糖」,若商戶違反有關規定,提醒「要小心啲,可能要檢討現有宣傳手法」,若發現糖含量超出法例要求,有機會觸犯商品說明條例。她承認,「手調飲品」難以監察,但鑑於部份配料含有天然糖分,希望業界不要濫用「無糖」字眼,以免引起不必要爭拗,影響店舖商譽。
吳志翔提醒,有飲品一杯已含72克糖,超出世衛建議成人每天糖分攝取量不多於50克的標準,容易引發肥胖、超重,亦增加高血壓、心臟病、糖尿病風險,建議市民盡量選購不加糖飲品或少飲,商戶也應提供小杯裝出售。
黃鳳嫺又希望,業界在採購至設計飲品口味過程中,「(店員)手重啲、輕啲,大羹啲、細羹啲,都影響飲品糖分」,建議在生產過程中,透過科技或品質監管協助員工做好份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