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港女付2萬配對交友無人肯見 被游說付2.5萬影靚相再試
今日是2月14日情人節,戀人雙雙對對,不少單身男女渴望求偶「脫獨」,有人會透過配對交友或找約會中介協助「出擊」。消委會在今日出版的《選擇》月刊中公布,去年共收到64宗交友配對服務投訴,較五年前增加近兩倍,主要涉及服務質素;當中包括有「高學歷、高人工、高職位」女士,以30萬元簽約冀交友亦不成事。
有女事主付2萬元入會光顧配對服務覓對象,惜一直未獲男士應允見面,她向涉事公司「詐型」後,對方反指事主的相片不夠吸引,游說她加購專業攝影套餐,索價2.5萬元,以提高她獲得會面機會,她最後拒絕;另有求偶女士向聲稱有17萬名會員的交友公司購買配對服務,同樣都是神女有心、襄王無夢情況,眼見推薦給她的男士更愈來愈少,查問之下,才知當中本港會員只有3,000人,而且只有四成是男士,遂要求退款,但不果。
消委會在《選擇》月刊披露交友配對服務投訴個案,指不少消費者反映服務名過於實,成效與預期落差大。去年有64宗關於配對服務投訴,當中29宗涉服務質素、12宗涉銷售手法、11宗涉價格爭拗、8宗涉更改或終止合約。
個案一:付2萬年費 求與心儀男士會面一一落空
其中一位事主楊女士,於A公司接受服務後不歡而散。消委會職員與楊會面了解詳情,她指A公司職員先於平板電腦展示多名高級男會員相片,隨即向她推銷索價約2萬元的高級會籍,為期一年,保證每星期可約見高級男會員數次,倘即時參加,更額外贈送半年會籍。楊女士聞言心動,遂「碌卡」付款。
A公司其後陸續提供多名男士資料,楊女士聲稱每次均回覆接受約見,惟事與願違,最終均未能成功約會。楊女士向A公司表達不滿,獲職員回覆稱,原因可能是其相片不夠吸引,於是游說她購買公司的專業攝影套餐,定價2.5萬元,會代為揀選3張漂亮照片以作配對。不過楊女士不想再花費,斷言拒絕,亦要取消會籍及退回部分費用,惟對方一直無回音,遂向消委會作出投訴。
個案二:聲稱有17萬會員水分重 香港會員不足2%
另一位事主則指服務「貨不對辦」。王小姐於去年6月加入B公司成為會員,繳付2,899元。顧問介紹服務時表示,會按她的資料及擇偶條件進行配對,可看到男會員的相片、年齡、職業及興趣等介紹,每天提供最多五人資料。
王小姐指在首個月,B公司確有兌現承諾,每天提供五位附有相片的男會員資料,她大部分接受約見,可惜都未能成功會面。惟第二個月起,B公司推薦的男會員數量驟減,亦不附照片,更非其屬意類型,質疑B公司沒有認真地按其要求進行配對,也懷疑其宣稱「擁17萬名優質單身會員」失實。
B公司職員遂向她解釋,網站所指的17萬名會員數字,是涵蓋過往10年多及包括東南亞會員總數;現時香港會員只約有3,000人,即比率不足2%,更是男少女多,男士只佔四成、約1,200名。職員又指,她買的是基本會籍,故看不到選擇隱藏相片的高級會籍男會員的相片。
王小姐認為B公司有誤導,遂向消委會投訴,要求B公司按比例退回未使用的服務費用。B公司回覆聲稱現時近6成會員有提供相片,而且一直有向王小姐提供為數不少的男會員資料,故此不同意退款。經過數度調停後,B公司同意提供一些解決方案,讓王小姐繼續享用服務。
個案三:獨男付6000元升級服務 獲配對年過50歲女士
投訴個案中亦有男士。張先生原先以信用卡支付888元3個月試用費,購買C公司的情侶配對服務。職員在配對諮詢時指出,他所付的費用只是基本網上會員收費,獲推薦對象人數有限,他未必能與合適的女會員單對單會面交流,游說他升級會籍,最終他抵受不住游說,付6,000元升級。
張先生接着透過手機程式,收到多名女會員的資料,可是大部分年過50歲,部分更是曾經離婚及育有子女,完全不符其擇偶條件。C公司更擅自於3個月後,再扣取888元,代其續辦網上會籍。他不滿試用服務隱含自動續會條款,要求C公司退回餘下半年的會費及多扣的888元,交涉不果後遂求助消委會。經該會調停,C公司同意取消所有配對服務,扣減部分費用後,退回餘款予張先生。
30萬合約對象亦不合心水 亦有事主被胡亂配對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表示,去年有一位「高學歷、高人工、高職位」女士原以為購買價值15萬元的「度身訂造」交友服務,可結識一定數量的對象,同時拒絕提供部分個人資料,但原來「埋單」共30萬元,她在沒有看清合約條款下簽約,與多位對象見面後,事主認為不合心水,遂要求全數退款。
黃鳳嫺又舉例,有事主投訴被胡亂配對,原本要求對象要36歲或以下,卻被介紹超過該年齡層。她認為,即使消費者希望姑且一試,需要小心查看服務使用條款。
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主席陳錦榮也忠吿,即使市民急於告別單身,也不應倉促選擇交友配對服務,又提醒有關平台只提供配對對象,但對方會否與你發展感情,視乎雙方意願,平台不能強求,勸喻市民對服務切勿有不設實際或過高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