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遭燒陰毛M巾貼面案 兩少年認罪 稱只協助提供凳腳
天水圍去年發生懷疑童黨凌虐事件,15歲少女稱因心儀對象喜歡另一名女生,涉聯同他人掌摑女生、火燒陰毛等。事後3女5男青年被捕,被控以有意圖傷人等罪。「爭仔」少女及另一女早前認罪,餘下6名被告中有2少年今(14日)於西九龍法院少年庭認罪,並稱只是協助提供凳腳,及在旁觀看。裁判官先為兩人索取報告,把判刑押後至下月7日,期間兩人繼續還柙。
一男童認毀事主電話
童黨案8名被告均介乎12至15歲,第7被告(下稱:少年A)及第8被告(下稱:少年B)今承認一項意圖而傷人罪,指他們於去年7月11日,在天水圍天恩邨附近的一個涼亭,有意圖而傷害女事主;少年B另承認一項刑事毀壞罪,於同日上址損毀事主的手機。少年A的祖母、少年B的母親今均有陪同聽審。
因「爭仔」起爭執
案情指,「爭仔」少女(下稱X)要求與事主見面不果,其後與包括少年A及B等5位朋友在區內碰見對方。眾人帶事主到公園,有人質問事主,為何在社交媒體Instagram說她與X的壞話。事主指討厭兩人,便遭掌摑。有人怕被發現惡行,轉往河邊的涼亭。
事主遭人用衛生巾貼面
事主被眾人連番虐打,少年A及B與一名女子拆下凳腳,X以此襲擊事主頭頂,再把對方的頭撞去牆及地下,並取皮帶鞭打事主。接著,X和一女子用香煙捽事主的手腳和額頭,並在女事主口中吐口水。事主不但被人拉高衣服擠弄胸部,又被拉下褲子,並有人將凳腳捅入她的私處。兩人繼而燒事主的頭髮及陰毛,又將衛生巾貼到事主面上,又脫下事主的鞋襪,把她的鞋丟下河中,並用襪塞在她口中。
兩認罪少年有旁吶喊助威
事主受兩女施虐期間,少年A及B一直在旁觀看,並吶喊助威。有人將事主電話扔到地上,X和少年B遂以凳腳搥打手機。之後,有兩人應B電召到場,其中一人摑事主面後,致電通知事主的朋友。警方來到後,眾人逃去。
少年A及B一星期後被捕,警誡下稱只提供凳腳,並沒下手施襲。事主原本只認識其中2名女被告,但未認到少年A及B。
另4被告下周二受審
X及另一12歲的女被告去年尾承認有意圖而傷人和刑事毀壞兩罪,分別被判進入更生中心及感化令2年。餘下否認控罪的4名被告於下周二受審。
案件編號:WKCC700018/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