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油製造商廠址被收 指未獲安置求覆核 憂其他行業受災難性影響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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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稱是現時本港唯一可大量生產豬油的工廠,其在沙頭角大塘湖的廠址,遭政府收回土地以興建淨水設施的地盤辦事處及儲存物料。惟豬油廠的經營者指地政處職員曾保證,可協助尋找適合的替代地點,但一直未能成功。經營者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地政總署撤銷收地決定,或提供另一個適合的地點安置,並稱若豬油廠要結業,可能會對其他行業造成災難性影響。

權豐豬油廠的經營者要求覆核地政總署要他遷走的決定。(資料圖片)

申請人為鄧志輝,答辯人為地政總署署長。入稟狀指,申請人的家人在涉案地點原本經營磨骨廠,每年續租。他所經營的權豐豬油廠,於1992年改為經營豬油廠,地政署當時指若規劃署和村長同意,地政署不會反對。

已取厭惡性行業牌照

惟2000年有同區人士向北區地政處作出投訴,北區地政處便向豬油廠表示,要視乎食環署是否批准豬油廠經營,才決定是否續租。而豬油廠之後改善營運,並於2005年取得食環署發出的厭惡性行業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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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地政職員曾答應找廠址替代

申請人的母親於2012年去世後,申請人成為涉案地點的承租人。惟地政總署於2017年底發出通知,指要興建石湖墟淨水設施的地盤辦事處及儲存物料,將於本年底收回豬油廠。因公眾假期關係,收回日期順延至本年初。申請人指,北區地政處職員曾口頭保證,協助豬油廠尋找適合的地點替代,但不果。

若結業其他行業亦會受影響

入稟狀中強調,淨水設施和豬油廠相距15公里,有其他更適合的地方興建淨水設施的地盤辦事處及儲存物料。同時,豬油廠亦是本港唯一可大量生產豬油的工廠,若它結業,亦會對其他行業造成災難性影響。

案件編號:HCAL39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