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出版參考手冊 解釋議事程序原意與先例
近年本港行政立法關係緊張,泛民議員在議會內透過點算法定人數或提出修正案來拉布,抗衡政府具爭議的議案,主席引用議事規則作出的裁決亦引起社會討論。立法會耗資300萬元、3年半時間,編撰《立法會歷史、規則及行事方式參考手冊》出版,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曾鈺成稱,「這本書不會改變目前實行的議事規則」,但透過將議事規則和程序放到歷史視角中,加深社會大眾對立法會的了解。
由立法會前秘書長吳文華主筆的《手冊》共分3個部分,分別介紹立法會歷史、處理事務的方式和與市民的夥伴關係,共印發400本並上載至立法會網站。曾在立法會工作逾20年的吳文華表示,《手冊》解釋議事規則制定的原意和理念,有先例可循,供議員及大眾參考。
吳文華解釋37A原意 倡調低全體委員會法定人數目前議員在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拉布,是引用財務委員會會議程序37A條,毋須預告動議議案,但吳文華認為,此舉有違程序原意。她解釋稱「37A條最初不存在」,緣起是2007年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主席李鳳英,在會議上有見政府議案具爭議,故容許議員不經預告提出建議,造成先例,後來採納到財委會會議程序內,在2010年財委會審理高鐵撥款時,被用作拉布工具,「本來只是反映意見,卻阻礙了立法會工作。」此外,按現行議事規則,在政府法案二讀後,立法會會議隨即進入全體委員會階段,拉布議員有時要求點算法定人數,拖延表決時間,而吳文華認為,《基本法》只規定立法會會議的法定人數不得少於全體議員的二分之一,而沒有限制全體委員會的法定人數,故全體委員會的法定人數可透過修訂議事規則來調低,確保立法機關的工作暢順。
主席站立是尚方寶劍立法會主席有權驅趕喧嚷的議員離開會議廳,但原來主席尚有一把未用過的板斧,「只要主席一站起來,全體議員必須立即坐下和停止發言」,吳文華指出,議事規則36條規定,議員只可在站立時發言,而當主席起立,所有議員均須坐下。吳文華表示,曾鈺成從未引用這規定,因為他認為議員都願意服從主席,情況未惡劣至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