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湖花園圍標案 認罪工程公司東主稱曾助揭發事件求輕判
沙田翠湖花園2.6億元天價樓宇翻新工程涉嫌圍標貪污案,早前承認串謀提供利益的工程公司前東主,今早在區域法院求情,他的律師指該東主不但主動自首,又挺身而出,承認圍標過程,令不少業主對圍標情況醒覺,不再容易受矇騙,亦間接令圍標集團收歛,希望法庭能從輕發落,法官把案押後至7月14日判刑。
被告丘瑞田(57歲)承認4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指他於工程招標前,曾與翠湖業主立案法團主席黎國樑、新昌管理集團時任董事總經理樊卓雄、時任物業經理許鈞碧及工程的承辦商等人,商議圍標細節,行賄工程總額17.5%達4500萬元,個人收款則為131萬元。
律師指被告知有事主為圍標事企跳受良心責備而決心舉報
被告今由曾經出任廉政公署總調查主任的查錫我大律師代表。查表示,圍標廣泛影響香港市民,一旦遇上大廈維修,就有機會發生圍標。查強調被告擔當圍標集團整體的小角色,負責穿針引線做介紹人,實屬一時貪念而犯事,亦曾經望追討欠款而報舉。但被告起初以為維修工程數百萬元計,卻不知道集團最終開價會以億元計,令小業主們付出高昂的代價。直到2014年,有翠湖業主於獅隧公路企跳,被告才得知天價工程,受良心責備,不忍不法商人剝削業主,才一再到廉政公署舉報。查強調,被告此次行為背負極大風險。
查為被告呈上百多封求情信。當中有報章的偵查組資深記者撰寫求情信,表示追查圍標多時均無果,在2010年終得被告相助而揭發圍標內情。另外當時相助被告召開記者招待會的民主黨總幹事、翠湖業主、其他屋苑業主,均有為被告撰寫求情信。
區議員林卓廷在庭外透露,當時到無綫電視談論圍標後,得到被告主動聯絡,終有被告親身揭發。
案情透露,被告承認在2010年,安排翠湖花園圍標飯局於秀茂坪,出席者包括新昌管理前執董兼董事總經理樊卓雄、時任物業經理許鈞碧,以及現任翠湖花園業主立案法團主席黎國樑、被告丘瑞田及建築公司代表、顧問公司代表。眾人經商議後決定,法團將挑選第三高的標書作顧問,以及第三低的標書作承辦商;並同意樊卓雄可獲1500萬元,即工程費6%;許鈞碧則獲260萬元,即工程費1%;黎國樑則獲2600萬元,即工程費10%。
樊及許兩人分別自1997和2003年受新昌管理聘用。樊於去年4月被廉署拘捕,獲保釋且未受檢控,他將於去年9月辭任及退休。
案件編號:DCCC552/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