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九子案】 戴耀廷陳詞:罪名是艱難時刻 仍敢於去散播希望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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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發起人戴耀廷等9人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等罪,今(12日)於西九龍法院續審。辯方開始結案陳詞,庭內坐無虛席,未能入內的支持者於庭外收看電視直播。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親自陳詞,指內地政府違背承諾,他們才進行公民抗命,守護香港的法治和高度自治。他指若真的有罪,罪名就是在香港這艱難的時刻,仍敢於去散播希望。他又以聖經的「苦杯」作比喻,道:「若這苦杯是不能挪開,我會無悔地飲下」,表明不懼怕入獄。 戴陳詞完畢後,庭內庭外都響起一片掌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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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公民抗命是要喚起關注 內地政府違背承諾

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由資深大律師麥高義代表,但戴今選擇親自作結案陳詞。他指,本案是一宗關乎一群深愛香港的港人的案件,他們相信只有透過引入真普選,才能開啟化解香港深層次矛盾之門。為了憲法權利,他們已等了逾三十年。他還在大學讀法律時已參與本港的民主運動,但現時其兒子剛大學畢業,香港還未有民主。

他續指,《基本法》規定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 惟人大於2014年的「831」決定,就普選產生的方法設下了嚴厲的規定,包括提名委員會的人數,和委員產生方法。戴指,若按著人大條件去選舉行政長官,香港的選民就不會有真正的選擇,因所有不受歡迎的人都會被篩選。

戴指,進行公民抗命是要喚起香港社會及世界的關注,中國政府地違背了憲法的承諾。 

批評控方以公開發言作證據  會出現寒蟬效應

根據原先計劃,他們會於2014年10月1日,在遮打道一帶舉行集會,最長也不會超過同月5日。而當集會轉到添美道一帶的行人路及馬路,雖然集會的主題、領導、組織及參加者的組成已改變了,但精神卻依然。他強調,同年9 月27 和 28 日的集會,是公民在行使和平示威自由及言論自由的權利。

他指若非通往示威區域的通路被警方封鎖,大部份人都會到示威區,非留在道路。而那些道路就不會被佔領,淚彈也沒有需要發放,警方須為造成的阻礙及之後發生的所有事負責。戴續指,他們之後用不同方法去盡快結束佔領,包括促使學生領袖與官員對話,但都沒有成效。

戴批評,控方以他們的公開發言作為證據。而若這些公開發言可以用於檢控,那會把所有的公民抗命都扼殺於萌芽階段。戴指社會會出現寒蟬效應,很多合理的言論都會被噤聲。

強調會繼續爭取香港的民主

最後,戴指這是一宗關乎香港法治與高度自治的案件。作為法律界學者,戴相信單純依靠司法獨立,是不足以維護香港的法治。 缺乏一個真正的民主制度,政府權力會被濫用。

他強調有責任去守護香港的法治和高度自治,他永不會放棄,也必會繼續爭取香港的民主。戴指若他真是有罪,那麼罪名就是在香港這艱難的時刻仍敢於去散播希望,並表明不懼怕入獄。

9名被告為佔中發起人戴耀廷(52歲)、陳健民(58歲)及朱耀明(73歲)、立法會議員陳淑莊(45歲)及邵家臻(47歲)、學聯前常委張秀賢(22歲)及鍾耀華(24歲)、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28歲),及前立法會議員李永達(61歲),9人共被控6項妨擾罪。

案件編號: DCCC48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