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網購投訴較去年同期增逾3成 網站原來有「免責條款」…

撰文:鄧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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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部設於德國的酒店格價平台Trivago,涉嫌誤導消費者,被澳洲當局入稟控告,案件將於本月中旬於墨爾本的聯邦法院審議,Trivago或面臨逾1,000萬澳元(折合約5,747萬港元)的罰款。
消費者委員會回覆《香港01》查詢時表示,本港今年1至11月收到有關旅遊事務的網購投訴較去年增逾34%,達1,234宗,提醒消費者勿盡信格價網站的資訊數據。
而Trivago則在網站列出,對酒店提供的內容「不需負責,並不承擔責任。」

總部設於德國的酒店格價平台Trivago,涉嫌誤導消費者,被澳洲當局入稟控告。(Trivago廣告片段截圖)

網購盛行,經格價平台訂購旅遊服務漸成趨勢,但消費者應「貨比三家」。有報道指,Trivago在廣告及網頁中聲稱會為用戶提供最優惠價格,但實際上疑將可得到較高點擊費用的酒店置在較上位置;以及將同標準房間報價與同一酒店豪華房間報價作比較,提供錯誤優惠印象予用戶。

按消委會數據,本港2017年共有1,273宗有關旅遊事務的網購投訴,較2016年大增逾三成半。而單在今年頭11個月,消委會已接到1,234宗相關投訴,較去年同期的1,193宗增加超過3成。至於涉及住宿的網購投訴方面,消委會今年頭11個月與去年同期一樣,分別錄得39宗。

到底今次事件有否涉及香港用戶、用戶如何分辨含廣告的住宿?《香港01》已就事件向Trivago查詢,暫未獲回覆。而Trivago網頁中的《服務條款及細則》列明,「用戶或是酒店預訂網站需對其提供的內容之準確性、完整性及可靠度完全負責。Trivago對於其內容不需負責,並不承擔責任。」而總部設在德國的Trivago,雖然有提供多國語言,但其網頁刊登的《服務條款及細則》文末最後一句,列明以德文翻譯為準。

自保要「貨比三家」 自行比較酒店房規格、房價及其他服務

到底消費者如何自保?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勿盡信格價網站資訊,如消費者希望以較划算價錢訂購酒店,應透過酒店官方網站或其他銷售平台,列出酒店房間規格、房價及所包括其他服務(例如是否包括早餐或接送服務等),自行比較後才選擇最適合自己的訂購途徑。另外,消委會表示,正密切留意Trivago疑誤導消費者的事件,提醒商戶不應誤導消費者,如宣傳廣告內容與事實有別,有機會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記者以本月7至8日為目標,在Expedia搜尋一間客房的本地住宿,首個住宿選項是每晚房價達4900元的「香港麗思卡爾頓酒店」,房價下有「贊助」二字。(Expedia網頁截圖)

有指事件亦涉及Expedia及booking.com。Expedia香港區發言人回覆時,未有回應該公司有否將付了廣告費或提供更多佣金的廣告商,放在搜尋結果較上位置,只稱「由於Trivago為另一間獨立上市公司,本公司不予評論,建議可直接向Trivago查詢。」booking.com則暫未有回覆。

記者以本月7至8日為目標,在Expedia搜尋一間客房的本地住宿,首個住宿選項是每晚房價達4900元的「香港麗思卡爾頓酒店」,房價下有「贊助」二字,未知是否代表酒店有向Expedia付廣告費。至於以Trivago及booking.com搜尋本地同一日的住宿時,兩個網站提供不同選項,但未見有「贊助」等或涉及廣告的字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