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曉穎案】台灣要求引渡疑犯 李家超:會按香港法律處理
撰文:張美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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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歲香港少女潘曉穎於今年2月到台灣旅遊期間,遭其同行的19歲男友陳同佳殺害,並藏屍行李篋中,棄置於台北捷運竹圍站附近草叢。台灣士林地檢署昨日(3日)對陳同佳發出通緝令,時效長達37年半,同時去信法務部轉請大陸委員會向港府請求引渡疑犯至台灣受審。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日(4日)回應指,外地司法管轄區若對政府有請求,相關部門會認真按香港法律框架考慮。他又指特區政府重視案件,由於香港亦有案件於年底在法院審理,故現階段不宜評論案件的細節。
案件發生於今年2月,案情指20歲的潘曉穎與19歲的男友陳同佳在8日到台灣旅行,潘曉穎其後在17日於台北市大同區「紫園飯店」遭人殺害,並藏屍於行李篋中,最終棄屍於台北捷運竹圍站草叢;少女遺體更發現胚胎遺骨,證實一屍兩命。
台灣士林地區檢察署昨日(3日)發出新聞稿,表示就拖篋棄屍命案,對疑兇陳同佳發佈通緝,同時去信法務部轉請大陸委員會向港府請求引渡疑犯至台灣受審。檢察署經過長達八個月偵查,認為同行的男友陳同佳嫌疑最大,他在行兇當日毀滅證據及乘搭飛機逃回香港。
台灣地檢署表示,過去半年曾三度向港府提出司法互助,希望港府提供案件相關資料,惟未獲回應。根據資料,在港被捕陳同佳今年八月被改控以四項洗黑錢罪,以及三項屬交替控罪的盜竊罪,繼續被收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