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四生墮樓死因聆訊 死者遺書:「不知道這樣下去有甚麼意義」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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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四男生去年被發現在居住的元朗洪福邨洪塱樓墮樓昏迷,被送院搶救後不治,而其母親在事發前聽到兒子在電話向老師謂:「求求你,放過我,我下次改」,死因庭今(4日)續其死因召開聆訊。警長作供指在男生墮樓後,在涉案的天台拾獲他的遺書,內文寫「不知道這樣下去有甚麼意義」、「原來從小到大我竟然沒有一次與人真心去交流過」。死者又表示自知幼稚、不負責任,但未能堅持下去,並感激父母供養照顧。
內地出生的死者梁卓銘(終年16歲),10歲時來港,升中就讀上水的東華三院甲寅年總理中學。
指世界或很美好 但無人教如何去感受
警長供稱去年3月21日晚上11時半,到涉案的24樓天台調查,發現記事冊及筆。法庭傳譯讀出內容,死者稱「不知道這樣下去有甚麼意義」,並表示沒想過自己會這樣完結,指這個世界「或許很美好」,但沒有人教他如何去感受。
遺書續指「我不懂甚麼叫愛,我以為我知道了,以為學會了,但並不是」。死者又自言從未與人真心交流,包括父母。另外,他又感謝父母「勞心勞力供我讀書、照顧我」,但會想像如自己不存在,或父母的兒子不是自己,會更好或更壞。他寫道想回報父母,但怕他們失望。
死者坦言懦弱、害怕,指「想不到在生命最後一刻,我還是如此虛偽、自私。推開身後這扇門,一切便完結了,到了最後我想說對不起也沒有用了。」
研訊明續,家屬陳詞後,死因裁判官將引導陪審團。
案件編號:CCDI24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