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九子案】陳淑莊、邵家臻等被指曾站台 鼓勵市民加入增援
「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與另6人,被指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等罪,案件今(19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控方開案時除指「三子」早在佔中前一年,已多番發出言行鼓催佔中運動,「三子」與餘下6被告亦被指在9月27至28日兩天在場鼓勵示威者留下,甚至呼籲市民到場增援,及衝入政府總部等。
陳淑莊等多名被告有份參與集會
控方指,9月27日下午約一時半,警員正式進行清場行動。被告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及鍾耀華被指主持9月27日的添美道集會,而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被指參加該次集會,以上被告皆出現在警方攝錄集會影片中。同日,被告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及鍾耀華在集會期間,在台上發言時被錄音,包括:「呼籲群眾留守添美道,繼續公民抗命」、「呼籲市民到場支援」、「建議可進入添美道的路線」、「呼籲市民帶食物及其他資源到場」、「呼籲市民留守及對抗警方行動」。
張秀賢曾上台發言
約下午3時43分,當時有過百名示威群眾聚集在添美道,被告張秀賢在台上發表言論,包括:「儘管添美道已經聚滿群眾,市民仍需召集朋友出來」、「如果你們不參加,如何成為大型公民抗命?我們有不反對通知書,不需要另外聲明。非法集會只有某幾人參加,如果這是一個真公民抗命,代表有很多人參與,就是一個團體活動。」、「其實現在已是公民抗命,但是參加人數仍不足」、「最重要的是,希望有更多人可以來到添美道,以及擠滿附近道路,我們會繼續擴闊集會地方。」
控方指獲准集會時間已過
控方指,儘管警方不反對9月27日的集會,但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意圖煽動他人在獲批示威時間過後繼續留守,及召喚更多人前往添美道及附近行車道,以阻止警方驅散。控方認為,在添美道逾時抗議,或在附近未經獲批的公眾道路抗議,會擾亂交通,或致公眾受傷。
當日晚上約十時,邵家臻及張秀賢在台上宣布保守估計有5萬人聚於添美道。
叫十萬人一齊「去飲」
至9月28日凌晨一時許,戴耀廷宣布啓動佔中後,陳淑莊回應戴耀廷開始「去飲」之說,向示威者呼喚:「大家努力叫多啲朋友出嚟飲,我哋大排筵席,係咪咁話呀?十萬人一齊飲又如何呀?啱唔啱呀?」張秀賢及鍾耀華繼續請示威者留守,在各防線抵禦,以防警方驅趕,並叫人來添美道增援。
9名被告為佔中發起人戴耀廷(52歲)、陳健民(58歲)及朱耀明(73歲)、立法會議員陳淑莊(45歲)及邵家臻(47歲)、學聯前常委張秀賢(22歲)及鍾耀華(24歲)、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28歲),及前立法會議員李永達(61歲),9人共被控6項妨擾罪。
案件編號:DCCC48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