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兩檢】政府一方指人大決定具約束力 法官押後裁決

撰文:許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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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國雄等人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院《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違反《基本法》,案件今(31日)午在高等法院續審。代表政府一方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指,即使政府沒有正式提請人大釋法,但人大去年的決定也同樣具約束力。法官聽畢雙方陳詞,押後書面裁決。

申請人為民族陣綫發言人梁頌恆、社民連梁國雄、長洲居民郭卓堅和社工呂智恆。新民主同盟成員本是申請人之一,但他昨日在審訊期間向法庭表示撤回申請,獲法官周家明批准。而答辯人則有立法會主席、律政司司長、運房局局長和特首林鄭月娥。

指《基本法》的權力是來源於中國的憲法

對於申請人一方昨質疑人大去年批准一地兩檢的決定對香港的約束力,認為應由本地法院先處理相關法律爭議,甚至再提請人大大釋法。余若海認為,《基本法》訂明人大有最終的釋法權,即使政府沒有以《基本法》158條正式提請人大釋法,但人大去年的決定也同樣具約束力。

申請人早前也引述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傅華伶的專家意見指,人大不能在《基本法》的框架外實行有約束力的規定。余不認同其講法,指人大干預本港法庭是錯誤的觀念,又指《基本法》的權力是來源於中國的憲法,理解《基本法》時也需參照中國憲法,就如《基本法》沒有講明什麼是國歌,故便需參照中國憲法。

申請人:將一國兩制變為一國一制

代表呂志恆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回應時,直斥政府的陳詞沒有回應本案的核心問題,指一地兩檢摒棄香港系統,引入內地系統,質疑為何政府要選用會帶來可怕後果的方法。他又指,政府主動放棄香港的制度,容許大陸的法例在港實施,將一國兩制變為一國一制。李指,政府現時以方便旅客為基礎實施一地兩檢,質疑為何未來政府不能在香港的其他地方也設立口岸區。

他強調,現時人大決定先於本地的司法制度,問道「誠信在哪裡?」。他指在《基本法》下,人大將自己的權力自我制約至只可對香港的法律作出釋法和修改,不會主動釋法。而若一地兩檢的法律爭議是先由本地法院處理,再按需要提請人大釋法,法庭屆時也會列出相關的問題讓人大回答,直斥政府現時做法先意承志。

案件編號:HCAL60/2018、HCAL64-65/2018、HCAL71/2018、HCAL78/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