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旺藐視法庭】高院今判刑 73歲被告囚4個月 另14人判緩刑

撰文:許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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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多名佔旺人士被指違反法庭禁制令而在旺角亞皆老街阻礙清場,被控刑事藐視法庭罪。法官陳慶偉今(26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指其中一名被告、73歲的劉鐵民參與程度高,包括在高台上手持要求普選的橫額,遂判他入獄4個月。餘下14名被告,則被判處緩刑。

73歲被告劉鐵民(左)是案中年紀最長的被告,今被判囚4個月。(資料圖片)

本案15名被告包括蕭雲龍、文伙安、黎宇聲、羅慧茵、陳子勳、陳瑋鋒、朱瑞英、翁耀聲、黃嘉義、江金桃、陳遨天、陳柏陶、陳榮華、劉鐵民及梁翰林。其中蕭雲龍、文伙安、翁耀聲、陳柏陶和劉鐵民共5人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定罪。

法官指被告劉鐵民參與程度高

法官在判詞中指,73歲劉鐵民當日的參與程度高,他曾在亞皆老街的高台上手持要求普選的橫額,也曾站在警方防線前面,但被警方拘捕時沒有抵抗。法官認為劉鐵民的角色與鄭錦滿相近,認為合適的量刑起點是4個半月,考慮劉鐵民的年紀,及他沒有案底,將刑期下調為4個月。

至於餘下14名被告,則分別被判監1個月至2個月,但緩刑1年至1年半,而當中11名被告同時被判罰款1萬至1.5萬。

梁國雄(左)在判刑後指,被告劉鐵民被判囚4個月屬過重。(許家希攝)
超過十多人到高等法院聲援本案15名被告。(許家希攝)

被告指案件荒誕

超過數十人到庭支持15名被告,社民連成員梁國雄和黃浩銘也有到場聲援,大叫「雨傘運動,不屈不撓,公民抗命,無畏無懼」的口號。審訊後被定罪的翁耀聲受其中一名被告所託,分享該被告的感受,認為案件本質荒誕,政府要用民事禁制令去清場,處理政治事件。

社民連梁國雄得悉73歲被告劉鐵民被判入獄後見記者,指自己在八九民運認識了劉鐵民,是他的老朋友。他認為劉鐵民被判監4個月,是判刑過重。

案件編號:HCMP2917-22/2015、HCMP24-32/2017、HCMP575/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