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蕙禎梁頌恆衝立法會外 助理張子龍放棄上訴 即時入獄4星期

撰文:朱棨新
出版:更新:

前年當選立法會議員、因宣誓風波而失去議席的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於2016連同三名前議員助理強衝入立法會會議廳,導致有保安員受傷。五人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結罪名成立,並遭判囚四星期。其中一名助理張子龍准保釋等候上訴,惟案件今(8日)在高等法院處理時,因張放棄上訴,需即時入獄服刑。

張子龍(後挑中)放棄上訴,即時入獄四星期。(資料圖片)
+10

張子龍今並無律師代表

案件今處理時,法官表示上月收到上訴人張子龍(30歲)的信件,信中表示張放棄上訴,張在沒有律師代表下確認。法官遂正式駁回其上訴,張被即時收押。

除張子龍外,案中另外4名被告分別為梁頌恆(31歲)、游蕙禎(27歲)、楊禮康(25歲)、鍾雪瑩(26歲)。控罪指他們於2016年11月2日,在未經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批准下,在立法會綜合大樓一號會議室外非法集結,以及用暴力方式進入上述會議室,其後又與保安人員推撞,導致六名保安員受傷。

梁頌恆仍等候上訴

游蕙禎和助理楊禮康、鍾雪瑩未有提出上訴,早前已刑滿出獄。梁頌恆和張子龍在判刑後,則獲准保釋等候上訴,而梁的上訴仍未審理。

原審裁判官判刑時指,法庭不會理會政治理念及動機,梁游二人視自己為民意象徵,其行為卻在損害立法會尊嚴。

案件編號: HCA 303/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