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蕙禎梁頌恆涉衝立法會案 游稱有曲起前臂於胸前保護身體

撰文:許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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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新政成員游蕙禎及梁頌恆涉衝立法會案,游蕙禎今午接受辯方盤問。游稱事發時,現場有很多記者和保安。她初時有曲起前臂,並放於胸前保護自己,又否認曾與梁討論過下一步行動,並稱因她和梁均想往宣誓,故一同出現在會議室前並非巧合。

游蕙禎稱當時被迫至抖不到氣。(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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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保安曾對她笑笑口

游早前在主問時,供稱當日早上在立法會見到的保安沒有很惡,在本案發生時暈倒的保安陳淑嫻亦有「笑笑口」。但到她第1次到會議室門外看到保安員時態度開始強硬,不讓她進入會議室。她稱第2及3次的立法會大會,沒有人阻止過她入會議廳。

覺得保安不會阻攔

其後游稱她回到辦公室大概1個小時,期間沒有和人討論過如何再次進入會議室。其後游聽到梁說他「出去啦」,游便「照跟」。她稱不知道其他助理會跟着她,因爲她一直使用電話沒有留意,而她亦沒有指揮過任何人一起離開辦公室。途中她覺得保安不會欄阻,自己有可能會留在會議室,或有可能主席會叫流會。

大部份時間見不到自己雙腳

游稱事發時有很多記者和保安。早期她有曲起前臂放於胸前位置保護自己,同時後面有力推向前方,前面又有力推向後方,她自己站不穩,大部分時間也沒有看到自己的腳,手和腳也沒有攻擊任何人,也沒有大力推保安員。

不能因受保安阻攔而放棄責任

游接受辯方盤問時,辯方問她是否因為見到第1次到會議室時有很多保安欄阻,故第2次便帶同更多人到會議室。游稱沒有這樣想過。辯方又問,第1次她到會議室門外,保安對她說正執行主席命令不可讓二人進入,她有離開,為何第2次遇到相同情況不有如第1次般離開,她稱「難道主席命令大過法律條文?」又指道理在她那邊,不能夠因為保安不讓二人進入會議室便放棄她的責任。

當時被迫至抖不到氣

辯方又問,有否叫後面人群不要推前。游稱自己不能抖氣,故沒有叫後面人群不要向前推。辯方問會不會是因為游自己都有份向前推,所以沒有叫後面人群不要推前。游表示不同意。游又稱,自己可能會在失平衡的時候撞到其他人而自己不知道。

本案所有證人已完成作供,控辯雙方將於2月28日作結案陳詞。

梁頌恆、游蕙禎、楊禮康、鍾雪瑩及張子龍五人同被控於去年11月未經准許下闖入立法會會議廳及會議室。

案件編號:KCCC203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