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女同志案】受養人政策修訂 同志團體:意義重大但難受惠
英籍女子QT 與同性戀人SS 在倫敦透過民事結合註冊為同性伴侶,QT欲申請以受養人簽證隨SS 來港,但遭入境處拒絕,終院早前裁定入境處終極敗訴,即QT可續以受養人身份留港。政府今日(18日)公布修訂方案,明日起於香港以外的地方根據當地有效的法律締結了同性伴侶關係的一方,將會合資格申請受養人簽證/進入許可來港。
但有同志平權團權認為,是次修訂雖然意義重大,但對本地同志伴侶而言較難受惠,「本地性小眾仍未受到平等對待」,希望政府可以重視同志群體的平等權利問題。
政府今正式宣布將修改受養人政策,明天起生效。同志平權團體彩虹行動發言人岑子杰指,是次政府修訂受養人政策,對爭取LGBT權益,在意義上是十分重要的一步,因為是政府首次承認在外國註冊的同性婚姻。但他對政府於法庭有判決後才修訂法例感到失望,認為政府應主動審視現行的法例。
基層同志難申請
是次修訂中雖然將海外註冊的同性伴侶或民事結合伴侶關係加入許可範圍,惟岑子杰認為,政府的做法依然將基層的同性伴侶拒諸門外。他解釋指,其中一個準則是保證人能夠把受養人在港的生活條件,維持在基本水平以上,並為對方提供適當的居所,而這個條件在現實中意味申請一方要有一定的經濟能力,因此基層同志社群依然未能受惠。
岑子杰又提到,本地同志社群在知道消息後雖感到開心,然而始終受養人政策本地伴侶較難受惠,他直言「大家都感覺實際上對自己嘅關係唔大」、「本地性小眾仍未受到平等對待」,希望政府可以重視同志群體的平等權利問題。
婚姻差異依然存在 未來或致更多訴訟出現
政府多次重申及強調一夫一妻制的婚姻才法律有效,岑子杰認為政府是想維護現時政策對同志社群不平等的現況。他批評香港作為國際都會,卻出現與國際都市不符的婚姻差異,如可以受養人身份來港卻不可用伴侶身份來港,狀況奇怪,更斷言未來或會導致更多的類似訴訟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