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高層被南洋商業銀行入稟追逾7千2百萬元
撰文:許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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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集團非執行主席林卓延昨(12日)遭南洋商業銀行入禀,指新昌營造廠(亞洲)曾借貸,現連利息總共欠款逾7200萬,而林卓延作爲擔保人也沒有還款,故現向林追討欠款和利息。
原告爲南洋商業銀行,被告爲林卓延。入禀狀指,原告於去年4月7日向新昌營造廠(亞洲)借出最多爲2億元的貸款,惟其後新昌營造廠(亞洲)未有如期還款。本年7月,被告成爲新昌營造廠(亞洲)的擔保人,而至本月10日,新昌營造廠(亞洲)連利息共欠款逾7297萬。原告向林卓延追討不果,現入禀追討。
案件編號:HCA2132/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