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鞋匠遺孀盼政府特許繼承牌照 用毛擦鞋油養活自己
不少中環上班族都可能曾經在中環戲院里一帶,見到幾個蹲坐地上的擦鞋匠,日復日為人來人往的白領擦亮皮鞋。但其中一名擦鞋匠劉永明去年初去世後,遺孀鄭定珍為賺取生計,向食環署申請繼承牌照,惜被署方拒絕,因當局指已規定牌照不能轉讓或繼承。有中西區區議員批評,今次個案並非炒賣牌照,促請食環署寬鬆處理,讓她繼續用毛擦與鞋油養活自己。
47歲的鄭定珍2014年持單程證來港,其後一直持助手牌協助丈夫工作。好景不常,丈夫劉永明於去年初離世,為保生計,鄭定珍向食環署申請繼承牌照,但今年3月,食環署以牌照不設繼承或轉讓,及要將牌照重新開放予公眾人士申請為由,拒絕其申請。
鄭定珍向記者哭訴,家中目前的收入只靠20歲兒子從事散工賺取的數千元應付整個家庭開支,但仍足襟見肘。她哽咽地說,十分需要擦鞋匠這份工作,希望能夠早日繼承牌照,「如果我做這份工,一定會做得很好」,聞者傷心。
據食環署有關固定攤位小販牌照的規定,所有於2009年新簽發的擦鞋匠小販牌照,及所有於2010年5月21日或以後新簽發的小販牌照,包括因「繼承」或「轉讓」而簽發的牌照,均不得再繼承或轉讓。
區議員:不可繼承違保育目標
協助鄭定珍的中西區區議員許智峯表示,政府2009年發牌時,是為了回應社會保育訴求,但同時卻訂立不可繼承的條款,以致鄭定珍無法繼承亡夫的擦鞋匠牌照,做法與政策目標相違背。鄭定珍早前已向牌照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許智峯認為今次個案不涉炒賣牌照,署方理應寬鬆處理。
許智峯另指,牌照上訴委員會曾於2012年,就同類型個案同意發牌。他說,該個案的原牌照持有者去世後,其內地來港姓代的遺孀向食環署申請繼承牌照後同樣被拒,但上訴委員會考慮到個案背景等因素後,最終決定發牌予代女士。許智峯質疑,兩宗個案類同,食環署應以4年前的個案為例,向鄭定珍發牌,他批評食環署的判決沒有統一的準則。
食環署晚上回覆指,牌照上訴委員會現正審理鄭定珍的上訴個案,現階段不宜進一步評論,又強調曾建議向她發出臨時小販牌照使其暫時經營擦鞋業務,但建議未被接納。食環署又指,雖然委員會曾裁定代女士上訴得直,但其後亦指示該宗個案絕對不應該成為先例。食環署指,署方計劃將中西區內現時兩個空置擦鞋匠固定小販攤位重新開放予公眾人士申請,並將諮詢中西區區議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