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涉向公司受僱建築工人索取及收受回佣遭廉署起訴 涉款4.3萬
撰文:陳芷昕
出版:更新:
廉政公署今日(22日)落案起訴兩名建築工程公司前工人,控告他們涉嫌就該公司僱用另外4名工人索取及收受非法回佣共逾4.3萬元。
兩名涉案工人分別32歲蕭銘漢及32歲龍偉麒,二人同為明記建築(鋼鐵)工程有限公司前工人,二人被控兩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兩名被告獲准保釋,將於星期五(24日)在屯門裁判法院答辯。
明記鋼鐵為屯門一個私人住宅發展項目的承辦商,負責安裝玻璃幕牆及進行外牆工程。涉案二人於案發時,為該公司為該項目招聘的工人。其中一項控罪指,蕭銘漢及龍偉麒涉嫌於2016年5月25日至11月26日期間,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接受另一名工人共逾3.7萬元回佣,作為協助該名工人獲明記鋼鐵僱用及繼續受僱的報酬。
另一項控罪指蕭銘漢及龍偉麒涉嫌於2016年4月19日至7月10日期間,一同串謀和與另外兩名工人串謀,使蕭銘漢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接受另外兩名工人共約6,000元回佣。餘下一項控罪指蕭銘漢涉嫌於2016年5月初,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以相同目的向第4名工人索取每個工作日200元回佣。
涉事二人工作的公司,明記鋼鐵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二人獲准保釋,將於周五在屯門裁判法院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