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上訴】曾太稱會盡快考慮進一步行動 對裁決感心痛
撰文:梁芷君 許家希 陳晶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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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因公職人員失當罪成而被判囚20個月的前特首曾蔭權,服刑63天後獲准保釋等候上訴,上訴庭3位法官今天(20日)下裁決,一致駁回曾定罪的上訴,但刑期則由20月減至12月,曾並須立即返回獄中服刑。曾的律師雖有提保釋申請,但法庭未有即時處理。曾太在庭外稱,會盡快商討進一步行動,又稱對裁決感心痛。
上訴駁回仍可向終院申請保釋
根據一般法律程序,曾現階段只被上訴庭駁回上訴,他仍可向終審法院提出終極上訴,即使上訴庭拒讓他保釋,他亦可在終院再作申請,直至終極裁決。惟即使再獲保釋,也不代表勝算較高。上訴庭今早在頒下裁決後,未有聽取曾的保釋申請,只叫律師先讀判詞。
三學生領袖去年獲保釋未再入獄
去年學生領袖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在衝公民廣場案中被上訴庭改判入獄,須即時入獄,上訴庭未有准他們保釋,直至他們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申請,並申請保釋,才獲准出獄,而他們最近亦終極勝訴,不用再返回獄中。
准保不保證上訴勝算較高
然而並非所有獲終院保釋的上訴人都能幸免於獄,曾蔭權舊部下許仕仁及與新地前聯席主席郭炳江涉貪一案中,郭炳江涉及的控罪獲終院批准上訴許可,終院法官考慮到如郭終極上訴得直,但法院拒絕其保釋,會令他服刑超過本身的刑期,故獲批准其申請,惟這亦不保證他之後的終極上訴會有較大勝訴機會,郭炳江最終因被判上訴失敗而須返回獄中服刑,至今仍在服刑。同案被判入獄的關雄生,則一直在獄中服刑,早前已刑滿出獄。
案件編號:CACC5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