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鐵天榮站沉降】沉降上限80毫米高一般3倍 屋宇署認特事特批

撰文:黃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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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理運輸及房屋局局長蘇偉文昨日(12日)在立法會上「自爆」,輕鐵天榮站月台出現沉降,旁邊住宅地盤工程須停工。屋宇署表示,沉降幅度的可接受上限,會因應鐵路設施結構、施工、位置等而有所不同,一般而言上限為20毫米。
至於天榮站的沉降上限設為80毫米,屋宇署指,考慮過註冊結構工程師的結構評估及緩解措施方案,而港鐵又確認80毫米的上限對鐵路安全運作沒有影響,署方才於今年5月批准修訂上限。署方強調,這並不代表80亳米的沉降上限適用於其他擬在鐵路保護區內進行工程的項目。

港鐵證實輕鐵天榮站月台出現逾80毫米的沉降。(資料圖片 / 陳晶琦攝)

沉降逾20毫米首度叫停

屋宇署指,天榮站的註冊結構工程師分別於2016年3月及6月,向署方提交樁柱及鋼板樁的圖則,列出一套監察工程對附近鐵路設施的規定細節,並將地面沉降的可接受上限訂為20毫米,以及須採取的應變措施。屋宇署續指,之後由於安裝於天榮站7號月台的監測點,錄得沉降幅度超逾20毫米的上限,故註冊結構工程師暫停相關工程。

屋宇署表示,天榮站月台為一個長方盒狀結構體,結構相對簡單,而且月台座落在泥土上,故沉降幅度相對較大,是預期現象,在考慮過註冊結構工程師的結構評估及緩解措施方案,以及港鐵確認有關可接受上限,對鐵路安全運作沒有影響,並同意將月台沉降上限調整至80亳米後,署方今年5月批准修訂圖則。屋宇署強調,這並不代表80亳米的沉降上限,適用於其他在鐵路保護區的工程項目。

屋宇署又稱,一般而言,沉降的上限為20亳米,但如有需要,屋宇署、港鐵、有關在鐵路設施附近進行工程的註冊建築專業人士,以及其他相關政府部門,會研究合適的沉降可接受上限,而相關指標,必須以保障公眾安全為大前提,並得署方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