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鐵天榮站沉降】區議員去信申訴署 投訴屋宇署行政失當

撰文:陳晶琦
出版:更新:

港鐵昨日(11日)公布輕鐵天榮站月台沉降逾80毫米,超出可容許的指標,因而煞停附近發展商的工程。有元朗區區議員今日(12日)去信申訴專員公署,投訴屋宇署對沉降監察標準不一,將停工標準由20毫米放寬至80毫米,質疑署方對發展商施予特權;又指上月已在區議會會議中詢問天榮站沉降事宜,懷疑屋宇署當時得悉詳情但「避而不談」,要求申訴專員公署查明屋宇署有否涉及隱瞞及行政失當。

受附近的樓盤工程影響,輕鐵天榮站月台出現沉降,最新沉降幅度達89毫米,超出可容許的指標。(資料圖片 / 陳晶琦攝)

署理房屋及運輸局局長蘇偉文昨日(11日)於立法會會議中,透露天榮站月台出現沉降,港鐵同日晚上公布月台有逾80毫米沉降,已要求發展商新鴻基停止地盤工程。

元朗區區議員李月民今日(12日)去信申訴專員公署,要求當局徹查屋宇署就天榮站月台事件,當中是否涉及隱瞞及行政失當問題。李月民表示,屋宇署對沉降監察輻度與港鐵有協議,如沉降達20毫米需叫停附近工程;倘沉降至45豪米,列車運行必須暫停。

天榮站月台附近早前實施加固工程。(陳晶琦攝)

惟現時天榮站月台沉降停工指標為80毫米,李月民質疑為何停工標準與一向既定的20毫米不符,更表示「係咪因為新鴻基(地盤)就有特權?點解可以擅自由20毫米變成80毫米?」,又謂現時天榮站月台相比西鐵元朗站兩座橋躉沉降20毫米是「4倍的恐怖」。

翻查屋宇署文件,當中註冊承建商作業備考中列明,如擬在鐵路地下建築物的上面、下面或毗鄰進行任何地盤平整、基礎或挖掘等3程,對任何鐵路構築物所造成的整體移動不得超過20毫米。

區議員質疑屋宇署隱瞞

李月民續稱,元朗區議員上月26日召開會議,會議中曾討論元朗西鐵站兩座橋躉沉降問題,故李月民追問天榮站會否同樣出現沉降問題,惟當時與會的屋宇署助理署長未有正面回應。惟港鐵昨日公布天榮站沉降後,李月民遂指,「港鐵上月25日就知月台出現沉降仲叫停工程,點解開區會個時提問,屋宇署助理署長完全避而不談」,並形容「佢點會唔知?係咪有隱瞞?」,又多次重申「天榮站月台問題構成居民危險,居民無必要因為發展商起樓而要面對月台沉降風險」,要求港鐵及當局需進一步披露當中細節,包括實質沉降數據、月台沉降的確實位置及交代沉降幅度標準不一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