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生刀殺兄】官考慮被告囚終身監禁

撰文:朱幼麗
出版:更新:
案件押後明天判刑。(資料圖片)

有吸冰習慣的無業男子,聲稱受冰毒影響,用新買魚生刀在茶餐廳當眾殺死與他無仇無怨的親兄,雖然陪審團只裁定他誤殺罪成,但暫委法官麥明康稱考慮被告可能對公眾的潛在危險,考慮判他終身監禁,故把案押後至明天(5月12日)以候精神科醫生出庭作證。

被告曾文瑋(39歲),被裁定於2014年9月24日在砵蘭街一茶餐廳內誤殺他的親二哥曾永豪(42歲),陪審團認為被告當時出於危險行為下殺害其兄。

被告對公眾有潛在危險

法官今早在庭上指,本案案情嚴重,認為被告對公眾有潛在危險,被告在犯案發前曾到醫院就醫,曾在醫院襲擊病人及病人家屬,之後再吸食大劑量的冰毒,之後更把兄長殺死。

法官指被告有吸毒習慣慣,但從沒有想過要戒掉或治療,擔心他的暴力行為會對公眾造成危害。

庭上亦透露,被告過往曾有七次案底,當中包括綁架及搶劫。他亦因吸食冰毒而患有精神分裂。

控方案情指,被告有吸冰毒習慣,他在案發前曾吸冰。被告當天,被告早上往買一把新的魚生刀,之後約於健身中心當銷售經理的二哥見面,聲稱要還錢給二哥,二人在茶餐廳見面時,被告突然然拿刀把二哥刺死,並在二哥胸部踢了一腳才離開。二哥後因身中22刀死亡。

被告當日下午單獨到落馬州,在那裡見到警員後自首,當時被告仍帶著他殺害兄長的魚生刀。

被告自辯時稱與兄關係良好,無殺兄的理由。當天買了魚生刀因為嫌母親用菜刀切魚片太厚,故買刀給母親做禮物。他稱當天受毒品影響,聽到二哥罵他是垃圾,一怒下拿刀把二哥殺死,又稱臨走時以為地上有石頭,才踢了一腳,不知那是二哥。

法官在指引陪審團時稱,若認為被告殺死其二哥是作出了危險行為,但沒有嚴重傷害對方的意圖,可考慮被告基於危險行為而判被告誤殺罪成。

案件編號:HCCC195/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