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生刀殺兄】法庭突壞燈 陪審團在黑暗中裁定誤殺罪成
撰文:朱幼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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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吸冰習慣的無業男子,涉嫌用新買魚生刀在茶餐廳殺死親兄案,5女2男陪審團退庭商議7小時後,在今晚八時開庭宣布裁決時,庭內有一半電燈突然損壞,陪審團需於黝黑中以5比2大比數裁定被告誤殺罪成,案件押後周三(5月11日)在高等法院判刑。
被告曾文瑋(39歲),被控於2014年9月24日在砵蘭街一茶餐廳內謀殺他的親二哥曾永豪(42歲)。案件一直在高等法院第31庭審理。
控方案情指,被告有吸冰毒習慣,他在案發前曾吸冰。被告當天曾往買一把新的魚生刀,之後約於健身中心當銷售經理的二哥見面,聲稱要還錢給二哥,二人在茶餐廳見面時,被告突然然拿刀把二哥刺死,並在二哥胸部踢了一腳才離開。二哥後因身中22刀死亡。
被告當日下午單獨到落馬州,在那裡見到警員後自首。
被告自辯時稱與兄關係良好,無殺兄的理由。當天買了魚生刀因為嫌母親用菜刀切魚片太厚,故買刀給母親做禮物。他稱當天受毒品影響,聽到二哥罵他是垃圾,一怒下拿刀把二哥殺死,又稱臨走時以為地上有石頭,才踢了一腳,不知那是二哥。
案件編號:HCCC195/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