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女案】男被告認無勇氣及時糾正問題 想向林林說聲對不起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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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歲女童「林林」被生母疏忽照顧,在短短兩個半月被餓致如饑民般的「皮包骨」、皮膚潰爛及腦部永久受損,更慘變植物人。「林林」父母早前被裁定疏忽照顧,及妨礙司法公正罪成,案件今(28日)在高院求情,林林的親母至最後求情仍堅持無虐待女兒;反而在聆訊中揭出非林林親父的男被告,卻承認他未有及時糾正錯誤,令林林受苦,想向多人,特別是林林致歉。

男被凌耀忠認無勇氣糾正問題。(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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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被告依次為王榮汶(42歲)及其前夫凌耀忠(52歲),王被控一項疏忽照顧兒童罪及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她另與凌同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兩人早前被陪審團一致裁定全部控罪成立。

男被告稱無勇氣糾正問題

次被告凌耀忠大狀求情時呈上凌手寫求情信,信中指已經知錯,非常後悔,並想向所有人,特別是林林道歉,又承認他當沒有勇氣及時糾正問題,不知林林情況如此差,又稱他的母親已年屆85歲,希望法官可輕判,讓可在他母親有生之年克盡孝道。

女被告王榮汶被指是強勢的女人。(資料圖片)

指林林母是強勢的女人

辯方又指,凌一直向母隱瞞與女被告王榮汶結婚,因為王是個強勢的女人,她表示不想見到凌母,凌便言聽計從,不用王見母親,亦從沒帶林林參加家庭聚會。辯方又指,凌耀忠案發時心臟病發,加劇他的抑鬱,而他又被王以母親安危威嚇,最終只好與王一同撒謊,誤導警方調查。

案件審訊時曾透露,林林雖然是凌與王結婚後才出生,但王自辯時透露林林並非凌的女兒。

醫療報告指林林活不過20歲

控方今早在庭上透露林林的最新醫療報告,指林林現仍需長期卧床,四股癱瘓,對外界刺激只有有限度反應,亦喪失語言能力,並需以營養液維持生命,間中會出現抽搐情況,如不幸患上肺炎能會危及生命。報告又指,林林的壽命因本案影響而明顯減短,估計她最多只有20年壽命。兩被告聽畢林林的最新情況仍然木無表情,只是低頭。

林林送院時骨瘦如柴

案情指,王於2015年7月18日零晨送林林入院,當時林林已沒有知覺,骨瘦如柴且心跳停頓,經搶救後雖救回一命,但林林已完全失治理能力。醫生、社工及警方查問林林狀況時,王及凌等一家均稱林林入院前個多月才從內地來港,又指她天生有病,及林林一直由凌照顧。

後來醫生發覺林林身上有舊傷及嚴重壓瘡,認為並非天生,而是未有好照顧造成。因而告王疏忽照顧,另告凌及王二人妨礙司法公正罪。

案件編號:HCCC7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