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小販欲逆權侵佔渣甸坊唐樓內樓梯 結果得4個鐵櫃

撰文:許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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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銅鑼灣擺檔的女小販鄧秀蓮,發現她常用作開檔的唐樓內樓梯,一直無人使用,而她卻在該處開檔賣女裝服飾逾20年,因而向法庭申請,以逆權侵佔形式擁有唐樓內樓梯及附近範圍土地。法官今頒下判詞,認為她未確立管有後樓梯位置,但判她可得置在樓梯的4個鐵櫃。

原告鄧秀蓮在高等法院申請要求逆權侵佔渣甸坊一唐樓後樓梯敗訴。(資料圖片)

原告自1984已在該唐樓附近攞檔

原告鄧秀蓮,已年逾80歲,她在銅鑼灣渣甸坊一唐樓附近擺檔多年,發覺涉案後樓梯沒有人使用,便在該處開攤檔售賣女裝服飾。她指在1984年至1994年間,涉案的後樓梯是能通往恩平道的,但自1994年起,唐樓附近有樓宇拆卸,後來興建的恩平中心,座落在該地盤上,後樓梯便不再通往恩平中心。

在該地方放有4個鐵櫃

鄧稱自1984年起,她便獨佔地後樓梯在渣甸坊9號地庫及地面的部分,包括樓梯平台及樓梯底的範圍,她亦管有放置於該處的4個鐵櫃,認為應擁有該些地方,及鐵櫃的業權。

官指沒有確立管有該地方意圖

法官在判詞指,鄧沒有確立管有對後樓梯及附近範圍的意圖,因她在作供時曾稱,他沒有在該通道加設鐵閘,那裏會有人行走,顯示她無意排除其他人使用該通道。但就鐵櫃的範圍,法官指鄧有將櫃上鎖,且不向人提供鎖匙,已能清楚顯示她管有這範圍的意圖,故只判她可享有該4鐵櫃的擁有權。

案件編號:HCA1866/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