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歧視】授乳媽媽工作時間「泵奶」 同事質疑返工時間做呢啲?

撰文:陳芷昕
出版:更新:

世上只有媽媽好,可惜媽媽因餵哺母乳或在公司泵奶而受歧視的案例卻屢有聽聞,港府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立法,明文禁止歧視餵哺母乳,不止餵奶的行為,還包括泵奶、授乳母親的身份。
授乳媽媽對立法一事大表支持,儘管民事條例的阻嚇力度不大,但法例可增加港人的認知度,立法是「有好過無」。而中小企代表明言支持母乳餵哺,但未必有地方供授乳媽媽餵哺母乳。

Pauline的女兒已經4歲,女兒從小飲用母乳至兩歲,媽媽認為她的學習能力較同齡小朋友快。(受訪者提供圖片)

小朋友哭看似天經地義的事,但支持母乳組織的義工Pauline卻在女兒哭鬧時,就被身邊人質疑:「係咪唔夠奶,餓親BB呀?」Pauline 直指不少人對母乳的認知度不足,即使他們同意小朋友服食人奶,都會指小朋友1歲後便應轉用奶粉:「唔知佢哋係唔係俾奶粉商洗腦,覺得奶粉係最有益。」Pauline原本打算讓女兒自然停飲人奶,豈料家人偷偷讓女兒飲用奶粉,令小朋友自此拒絕人奶,此舉更令家人爭吵。

授乳媽媽承受壓力,但堅持給小朋友餵哺母乳(資料圖片)

餵人奶備受歧視又何止在家中發生,餵哺母乳的媽媽另一個難處是「泵奶」。在職媽媽不能隨時讓BB飲奶,只好在上班期間也抽時間泵奶,為BB儲糧。Pauline指「泵奶」速度最快都要30分鐘 ,她曾在工作期間必須要泵奶,否則出現乳房脹痛,但同事卻未能體諒,更斥她「點解係返工時間做埋啲咁嘅嘢?」女兒今年已經4歲,Pauline指女兒學習走路及說話都較快,力量亦比同齡小朋友大。

自然育兒網絡創辦人徐瑩指,她們就禁止歧視授乳媽媽立法,得到的消息不多,她僅知道政府擬以民事形式立法,將在法例中要求企業提供適當的授乳時間及空間。她指民事條例的力度不足,要授乳媽媽自己提告有一定難度,但立法一事絕對是「有好過無」。徐瑩強調,現時仍有不少媽媽在外餵哺母乳被歧視,更有人口出惡言,批評授乳媽媽不知廉恥。

授乳媽媽在外「泵奶」或餵哺母乳,有可能被人歧視,他們歡迎政府就歧視授乳母親立法(視覺中國圖片)

中小型企業聯合會主席劉達邦表示支持餵哺母乳,他又指過往亦有就女士在公司地方,或利用上班時間泵奶。他認為大企業或可設立一個地方作餵哺母乳之用,但中小企較難做到,或可使用一些移動式的隔板協助授乳媽媽。

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下周五(22日)將討論立法建議。政府在文件透露,立法建議提出三大可能導致歧視的情況,包括:若一個人給予授乳婦女的待遇差於另一沒有授乳的人士;或一個人對所有人施加概括性的要求或條件,但有關要求或條件令授乳婦女受到有區別的影響;當有一名授乳婦女因不能符合該要求或條件以致蒙受不利, 而有關要求或條件並沒有充分理據支持。

+2

過往網上瘋傳涉歧視授乳媽媽的行為,其中一個個案指,的士司機鄒力勝曾於2016年12月上載乘客餵哺母乳的相片到社交網站Facebook,警方以「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案起訴涉事司機,案件在今年6月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否認控罪,獲准保釋外出候審,案件將於8月13日進行審前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