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致光:未有計劃禁止僱主解僱產後婦女 葛珮帆:失望和痛心

撰文:朱韻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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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界立法會議員何啟明質疑目前對女性僱員的保障不足,促港府修例禁止僱主解僱產後復工的婦女。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今日(23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回覆質詢時指,相信現時的法例已能給懷孕婦女足夠的保障,沒有計劃修例。
民建聯議員葛珮帆指,相信婦女聽到羅致光的回答會感到失望和痛心,又質疑如何肯定現時的法例已提供足夠的保障。

何啟明促請將保障延伸至懷孕僱員放取產假後復工的首6個月。(資料圖片)

勞工界立法會議員何啟明促請港府加強女性僱員的生育保障,包括禁止僱主在解僱懷孕期間無理解僱的職業保障,延伸至懷孕僱員放取產假後復工的首6個月。

羅致光稱,現行的條例已在產假福利、職業健康等方面,為懷孕僱員提供適當保障,並出指產後女性復工與一般僱員無異,由她們懷孕到復工相信已能給她們足夠的保障,勞工處目前沒有計劃修訂《僱傭條例》禁止僱主解僱產後復工的婦女。

民建聯議員葛珮帆指,相信婦女聽到羅致光的回答會感到失望和痛心,又質疑如何肯定現時的法例已提供足夠的保障。

葛珮帆相信婦女聽到羅致光的回答會感到失望和痛心。(資料圖片)
工黨議員張超雄提出,將產假由現時的10星期增加至不少於14星期。(資料圖片)

工黨議員張超雄提出,將產假由現時的10星期增加至不少於14星期,另外,經歷流產的婦女都同樣需要額外勞工保障和支援。羅致光指,知道不少婦女團體都關注流產婦女支援,但當局暫時未有具體的政策方向,樂意於日後會研究。

平機會將200懷孕歧視投訴 僅3宗採取法律程序

羅致光指,2015至2017年,勞工處就涉嫌違例解僱懷孕僱員作出刑事調查的案件共有53宗,調查後向10宗個案的11名僱主提出檢控,6宗個案被判罪成。2015至2017年平等機會委員會共接獲199宗懷孕歧視投訴個案,大部份人稱因懷孕遭解僱,其中30%成功調停、50%中止調查包括投訴人不想繼續、3宗採取法律程序。

羅致光稱,相信法例已能給懷孕婦女足夠保障,勞工處目前沒有計劃修例禁止僱主解僱產後復工的婦女。(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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