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新寮屋收地賠償額 陳松青:房協安置單位可原區安置
發展局昨日(10日)公布,建議加強清拆行動的特惠補償及安置安排,寮屋戶的特惠津貼由現時最高的60萬元,調高上限約120萬元,同時引入免資產審查安排,合資格寮屋戶可入住房協興建的安置單位。
地政總署陳松青今日(11日)在電台節目表示,希望房協的安置單位可原區安置,又認為新方案可合情合理處理受清拆影響人士。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則認為,是次安排可拉近非原居民及原居民距離,估計不少村民會同意相關建議,不過他強調,可取津貼上限的寮屋戶並不多。
朱凱廸:可拉近非原居民及原居民距離
朱凱廸指出,以往政府對新界的非原居民具歧視性。他解釋,以往原居民被拆村等,政府會為他們遷村,惟原非居民卻沒有相關安排。他指出,新政策容許村民免審查上樓,認為可拉近非原居民及原居民的距離。
根據新政策,政府明言作劃一方排,朱凱廸認為對受影響人士相對公平。同時,現時居於非人住寮屋的受影響住戶,未來亦有機會納入賠償及安置計劃,他對此表示支持,又指有關安排等同全港非住用寮屋再登記,可謂「大赦」。
陳松青冀專用資助房屋可原區安置
地政總署陳松青指出,過去補償制度已有20年無改變,坦言:「係時間檢視下,與時並進。」他希望,今次方案可合情合理處理受清拆影響人士。
新建議提出,居住寮屋最少7年的住戶,可以免經濟審查入住房協專用資助房屋。陳松青指出,三個選址位於粉嶺百和路、洪水橋及古洞北內,希望可以令受影響住戶搬至同一地方,亦可做到原區安置。
可取津貼上限人士不多
朱凱廸又指,於專用資助房屋建成前,受影響村民需先搬至房協及房委會的空置公屋單位,認為會將原有村民「打散曬」。
他又指,雖然特惠津貼由最高60萬元增至120萬元,但他強調120萬元只是上限,可取得全額上限的寮屋戶並不多,「睇返標準,間寮屋要有成千呎,相信數目並不多……如只住咗幾年,可能只有幾萬元。」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劉國勳則指,有7至8成村民同意新方案,但建議政府應統一收地,使村民不用分散,有機會遷到同一地方。
反對公私合營發展農地
土地大辯論經已展開,朱凱廸表示,政府現時有4萬億元儲備,形容為「車馬炮齊全」,故不應以公私營合作發展農地,「公私營合作係俾即將破產的國家用!」他又指,土地小組就公私營合作提到的獨立機制,或會顛覆建立多年的城市制度,他坦言:「唔好推市民落樓市火海!」
他又指,過去《2030+》曾提香港將欠缺1,200公頃土地,但現時小組卻稱實際數字會更多,形容政府不停「搬龍門」,他直言:「先搞清楚數據先再揀(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