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人壽「裁員」風波 保監:三情況下 可毋須通知與保險代理解約
早前中人壽大批「裁員」,千多名保險代理於合約屆滿前被終止合約,並「按合約」向他們討回已支付的津貼及奬金。公眾除了關心「孤兒」保單如何處理,而且在本港就業市場向好、金融業招聘意慾高企的環境下,中人壽的「逆市」行動更惹關注。
保險業監管局回覆《香港01》時表示,保單持有人的合約權益,不會因保險代理轉變而受影響。而一般情況下,保險公司在毋須作任何通知便終止代理合約的情況,通常涉及保險代理的操守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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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局:保險公司有責任跟進「孤兒保單」
職工盟近日收到超過60個宗關於中人壽前保險代理的投訴,他們於2016年成為保險代理,大部分簽了兩年合約,但在合約期滿前被終止合約,部人分簽約後沒有售出任何產品,被追討數千元培訓費;部分人當正職保險代理,一年多以來簽了廿多張單,但卻被討回津貼及奬金,有人被追討達十多萬元。
保監局在回應《香港01》時表示,局方不會就有關個別保險公司的投訴或商業決定作出評論,而被問及今次事件對投保人的影響、如何處理「孤兒保單」時,保監局強調,保單是由投保人與保險公司簽訂、具法律效力的合約,保單持有人的合約權益,不會因保險代理轉變而受影響。
當有保險代理離職時,保險公司有責任確保有關代理所安排的保單,得到妥善管理。保監局稱,保險公司一般會將有關保單,轉至其他保險代理,或由公司設立的專門服務部門跟進,確保有關保單持有人的後續服務,包括處理保單變更、繳費提醒及理賠辦理等事宜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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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須通知終止保險代理合約 一般涉及三個情況
另一方面,有保險界人士透露,監管機構去年曾收到多宗投訴,指有部分保險代理涉嫌虛報內地學歷,監管機構遂要求保險代理在每隔3年重新續牌時,要重新提交國家教育部學歷認證報告,否則將被「釘牌」。今次中人壽大規模「裁員」事件,未知是否和這項新政策有關。
保監局方面拒絕評論有關質疑,但表示保險代理的合約,訂明了保險公司與保險代理的權利及義務,而保險公司必須在符合有關合約指明的情況下,方可毋須作出任何通知便終止代理合約。就人壽保險代理而言,一般情況包括:保險代理破產、被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撤銷登記、保險代理的不誠實或欺詐性行為。
早前中人壽回覆《香港01》指,公司已展開內部調查,暫不會回應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