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巴翻側致女乘客身首分離 肇事司機認危駕被判囚45月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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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巴去年年初一在鯉魚門道行駛時翻側,造成1死20傷意外,其中女死者更撞至身首分離,司機稱案發時暈眩及視力模糊,無法集中精神,早前已承認危駕致他人死亡及危駕致他人受傷兩罪。法官今(12日)明言駕駛公共車輛超速屬加刑因素,判城巴司機入獄45個月,停牌5年及修讀駕駛改進課程。
女死者頭部被撞至分離
被告司機文振鵬,61歲,被控一項危險駕駛致他人死亡罪及一項危險駕駛致他人受傷罪,即於2017年1月14日夜晚,危險駕駛城巴681號由中環前往馬鞍山,期間超速並於鯉魚門道翻側。案情指,意外導致1人死20人受傷,其中42歲女死者當時與丈夫一同乘搭涉事巴士,女死者的頭部被撞至分離,當場死亡。
被告稱意外時眼前一黑
被告警誡下承認案發時身體不適,感到暈眩和視線模糊,及後眼前一黑,他即扭右軚,巴士便撞向石壆。被告自認案發時不夠集中,但對造成意外感到遺憾及後悔。他現時亦患有高血壓、高膽固醇及其他心臟疾病,案發後情緒受到影響。
官指被告駕駛公共車輛超速
法官判刑時指,本案有兩項加刑因素,第一點是被告案發時駕駛着公共車輛,尤其是香港的公共交通上有很多乘客;第二點則是被告案發時超速。法官最後就兩罪共判被告入獄45個月,停牌5年及修讀駕駛改進課程。
案件編號:DCCC 671/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