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巴翻側釀1死20傷車禍 司機自稱不夠專注 認危駕候判

撰文:許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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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初有一城巴在鯉魚門道翻側造成發生1死20傷的意外,司機被控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及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受傷,被告早前在區域法院表示認罪,其代表律師求情時指被告在案發時不能專注,而被告現時亦有心臟疾病。法官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5日判刑。

肇事司機文振鵬在區域法院承認危險駕駛。(資料圖片)

意外發生時時速達每小時67公里

意外發生在2017年1月14日夜晚,駕駛城巴681號由中環往馬鞍山的被告文振鵬(61歲),在途中於鯉魚門道翻側。控方及被告的代表律師同意案情指被告當時平均車速爲每公里爲每小時67公里。

被告認意外發生時曾眼前一黑

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當駛近藍田地鐵站,他感到身體不適,有暈眩,視線模糊及後眼前一黑大概1秒,其間將巴士扭右,巴士邊撞向石壆。被告稱他扭右呔是因為他怕在旁的行車線有其他車輛,但他當時其實不確定。巴士撞向石壆,彈高後翻側至距離石壆約30米的路面。

案情指意外導致1人死亡,20人受傷。其中42歲女死者當時與丈夫同乘搭涉事巴士,女死者的頭部被撞至與身分離,當場死亡。

被告患心臟病及高血壓

被告代表律師求情指,被告自1994年加入城巴,案發後已被解僱,現時依靠綜援維生。其代表律師指他認為被告案發時是不夠集中,但對造成意外感到遺憾及後悔。現時被告亦患有高血壓、高膽固醇及其他心臟疾病,案發後情緒亦受影響。同時其代表律師亦呈上其親友所寫的求情信,內容指被告對照顧父母有負上責任。

法官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5日判刑。

案件編號:DCCC 671/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