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輟學兒童・採訪手記】半年40條問題 換教育局一個答案
2017年9月7日,新學年剛開始,屯門山景邨15歲少年梁文禮,與48歲媽媽易順妹同告餓斃在家。傳媒追訪,揭出母子坎坷生活,三餐不繼,家徒四壁;街坊話,見過債主臨門,不忍兩人無飯開,追債不成,反留下飯盒。
香港實施強迫教育,法例規定6至15歲兒童必須上學。若梁文禮在學,社工早就介入,母子縱然未能脫貧,也不致餓斃。教育局說用盡方法都找不到他,為何會這樣呢?同類失蹤學童又有幾多人?
這兩個疑問,就是輟學兒童系列報道的起點。
學童失蹤歸類 淪文字遊戲
直接問有幾多學童失蹤行不通,因為在教育局角度,梁文禮並非失蹤;按程序,他屬於失去聯絡,歸類為「不用跟進」,不過局方回覆工黨議員張超雄時,又稱這類學童屬於「無法跟進」——一個突然彈出的新類別。
對教育局官員來說,「無法跟進」可能比「不用跟進」好,聽落至少盡過力。但事實上,教局從未下清晰定義,聯絡多少次仍找不到、失去聯絡多久才算「無法跟進」呢?無人知道。
其實無論怎樣分類,都是指同一群失去影蹤的學童。「無法跟進」或「不用跟進」,對失蹤學童來說毫無意義;對於公眾和記者,就成了探討輟學問題的第一道鐵閘,未入主題,已先陷入一場文字遊戲。
早有報告統計輟學數字 何為「無可奉告」?
再來就要拆解數字。教育局公開的資料,只有2011/12至2015/16學年,每年大約有1,600至1,700名,缺課七日或以上的小學及初中學生,當中幾多人輟學和失蹤?教育局話,無可奉告。教局掌握所有個案資料,偏偏不做統計,追查數字變成不可能的任務。
直至記者找到青年事務委員會一份報告,詳列輟學個案的計算方式,以及1995年至2015年的輟學個案數目。有了這份文件,終於迫使教育局交出近5年的輟學個案數目,以及一些分項數字,但局方再次以無統計為由,拒答當中多少學童失蹤。
此路不通,退而求其次,至少也要弄清楚嚴重缺課個案的數目。記起看過審計報告,提及教育局有個「內部檢討委員會」,專責棘手缺課個案,考慮發出入學令,於是再問教育局,委員會近年處理的個案數目,但仍被局方以無統計為由打發。
別無他法下,記者今年一月引用《公開資料守則》,才終於取得失蹤學童人數。
為何一開始不祭出《公開資料守則》?因為經《守則》提出的查詢,政府部門有21日時間處理,有需要更可再延期一個月,而且部門可引用不同理由拒絕提供資料,考慮新聞時效下,《守則》並非最合符效益的途徑。換句話,如非無路可行,記者也不會考慮這個方法。
輟學兒童系列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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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輟學兒童問的40條問題
來來回回,為了索取失蹤學童人數,以及釐清教育局跟進程序,由去年11月起,記者先後13次向教育局、社署、房署及警方查詢,合共40條問題,部分問題原來從來無人問過,迫使當局重新編製數字和釐清定義,正正反映失蹤學童問題缺乏關注。最後,記者整理當局回覆,加上學界、社工及輟學個案訪問,完成一連四輯的輟學兒童系列報道。
缺憾是,教育局缺課組始終不答允做訪問。20多人的缺課組,每年處理逾3,000宗小學和中學(包括初中和高中)缺課個案,人手是否足夠?跟進時遇到什麼困難?與其他部門如何合作?記者嘗試邀約專訪,也試過接觸前缺課組人員,可惜無功而還,這方面只好留白。
記者被考起:學童失蹤是教育抑或家庭福利問題?
採訪過程中,有次和一位教育局中人談起,他說按他個人理解,教育局是專責教育問題,學童失蹤固然會尋找,但找不到人不等於要報警,因為這已屬家庭福利的範圍,記者當下難以反應。
他的見解多少代表教育局官員的看法,但教育和家庭福利,真的像「楚河漢界」般分明嗎?又,畫地為牢的官僚心態,符合公眾期望嗎?我想,這個系列報道,就是對這位教局中人最好的回應。
特首林鄭月娥上任後,教育是其施政的重中之重,至今已增加數十億元撥款,落藥之重冠絕歷屆特區政府,但若官員思維不改,再多的撥款,或者都是徒勞無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