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小組周二討論屯門內河碼頭發展 65公頃地可建2.2萬單位
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周二(6日)召開第11次會議,據《香港01》了解,隨著近年屯門內河碼頭使用率下跌,港府擬提交文件,討論該碼頭用地日後改作其他用途。
消息透露,佔地65公頃的屯門內河碼頭,倘若全面發展,可按東涌新市鎮拓展填海造地的建屋規模,預料該幅土地可至少興建2.2萬個單位,數目相等於全屯門住宅單位的十分之一,惟當局亦指明,倘土地獨立發展,需面對鄰近工業發展及道路容量等限制。
團結香港基金早前亦有研究指,內河碼頭的使用率不足一半,認為未能盡用設施。消息指,據政府初步研究,於1998年投入運作的內河碼頭,位於填海地,本來是應付80年代後期珠三角地區內河貨運需求急速增加,是一個私營碼頭,母公司是新鴻基和長和集團,目前有49個總長度達3,000米的泊位,主要處理及集裝來自珠三角地區的貨櫃和散裝貨物,按地契條件,只有定期來往珠三角地區的船隻可於內河碼頭停泊。
碼頭使用率僅24% 其他港口設施已可接收吸納
消息指,近年珠三角地區港口設施急速發展,越來越多來自珠三角的貨物在珠三角內陸港口集裝,再直接運往葵青貨櫃頭轉口。在此情況下,內河碼頭的貨物處理量逐漸減少,2017年的使用率僅佔其容量的24%,全年的貨櫃吞吐量為96.9萬個20呎貨櫃,只相當於香港港口總貨櫃吞吐量4.7%,倘扣除部份貨櫃會再運往葵青貨櫃碼頭處理的「雙重處理」數字,其吞吐量佔全港比率更低至3%。當局亦明言,倘要收回內河碼頭土地,相信其貨櫃吞吐量,可被其他香港港口設施,例如葵青貨櫃碼頭、公眾貨物裝卸區及中流作業用地所吸納,毋須開拓新土地接收。
消息指,政府認為內河碼頭是一個例子,顯示隨城市發展,部份土地的原有用途對社會的需要性已大不如前,可藉此契機考慮轉用途。政府建議,由於鄰近內河碼頭的擬議龍鼓灘填海發展,近日已完成技術性研究,若全面重整屯門整個西面沿海地區約240公頃的現有用途,可考慮將內河碼頭用地發展住宅,若單純以東涌新市鎮拓展的模式,填海121公頃可建逾4萬單位計算,65公頃內河碼頭或可建2.2萬個單位(現時屯門約有17萬個住宅單位)。
或搬遷附近一帶工業設施至龍鼓灘填海區
消息又指,政府亦會考慮將現時毗鄰內河碼頭的工業用途及公共設施,一併搬去擬議的龍鼓灘填海區,以全面重新規劃。不過,倘內河碼頭只獨立發展,就要面對鄰近工業發展及道路基建等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