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米風波】浸大教授反駁:驗米數據無錯誤 佢哋唔鍾意無辦法

撰文:張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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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浸會大學有機資料中心繼昨日(1日)主動承認,上月27日公布的食米樣本調查中,有數據出錯,刊更正啟事及道歉聲明;而同樣被浸大指以「嬰幼兒食品米製品」作標準,驗出無機砷(砒霜)超標的台灣食米鴨間稻有機白米,質疑中心所用標準錯誤,要求登報道歉並保留法律追溯權。
然而,浸大教授、香港有機資源中心總監黃煥忠今午再回應事件時強調,數據「無錯」,更指按現時法例,有關稻米毋須下架;回應台灣米商的質疑,他直言:「我哋數據無錯誤,咁佢哋唔鍾意我哋呢個理解方法,無辦法啦!」

浸會大學有機資源中心早前以美國及歐盟標準定予嬰幼兒食品原料米的限量標準,即每公斤100微克的無機砷,抽驗45款食米。(資料圖片/張雅婷攝)

台灣食米鴨間稻有機白米被浸大指以「嬰幼兒食品米製品」作標準,驗出無機砷超標。生產商泉順食品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指,對方所用的比較標準是錯誤。生產商向浸大香港有機資源中心發「最後通牒」,要求對方(2日)今午4時前道歉,否則會採取法律行動。

香港有機資源中心總監黃煥忠面對台灣米商的質疑,強調數據無錯。(資料圖片/張雅婷攝)

隨着事件發展,香港有機資源中心總監黃煥忠再就事件回覆《香港01》查詢,他強調,有關稻米含無機砷(砒霜)的數據是「無錯」,是經政府認可的化驗所化驗。黃煥忠又指,按現時法例,有關稻米毋須下架。

他解釋,中心以美國及歐盟定予嬰幼兒食品原料米作標準,只為了作風險評估。

被問及會否向生產台灣「鴨間稻有機白米」的米商道歉,黃稱未收到對方的電郵,改調數據無錯。「我哋數據無錯誤,咁佢哋唔鍾意我哋呢個理解方法,無辦法啦!」

台米商:將保留法律追溯權

下午4時的「最後通牒」限期過去後,鴨間稻有機白米的生產商,泉順食品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有機稻場事業部營運長賴俊谷再強調,要求香港浸會大學有機資源中心能出面說明及道歉。

賴指,中心不能拿兩種不同標準作比較,「且歐盟針對白米與提供嬰幼兒米製品有不同的標準,就是希望有所區別,切勿混淆視聽」。要求有機資源中心查證後更正,並登報道歉,他強調將保留法律追溯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