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餘繁殖魚目混珠 政府擬放寬繁殖場發牌
當我們行經寵物店,讚嘆店內貓狗可愛時,我們了解牠們的來歷嗎?根據漁護署2012年一項調查,在持牌寵物店中販賣的純種幼犬,74%來自無領牌的繁殖者。
現行法例規定,繁殖場必須領牌,惟小型在家作業的業餘繁殖者,可獲牌照豁免。許多繁殖場繼而冒充業餘繁殖者,逃過法津規管,亦牟利至上,妄顧繁殖動物健康。
政府聲言促進動物健康及福利,商議修訂動物繁殖牌照條文,修例引來爭議。修例是否真的能保護動物福祉,還是會進一步令動物成為制度下的犧牲品?
一年前,李小姐從香港愛護動物協會(SPCA)領養了異國短毛貓Deanie。5歲的Deanie從無牌繁殖場拯救出來,但因被迫過量配種,子宮脫落。3歲的茶杯貴婦狗Prima剛剛從繁殖場逃出生天,不過因長期被困在細小的籠內,令牠的脊骨尾端完全彎曲,兩隻後腿患上嚴重的髕骨移位,沒法站起,亦因過度擠擁、缺乏清潔的環境患上白內障。
催情針、割聲帶摧殘狗隻
保護動物慈善協會(LAP)主席Jen Chan不時搗破無牌繁殖場,繁殖場往往將動物困在跟其一樣大小的籠子、缺乏定期糧食、缺乏清潔,動物因而生皮癬,被長期困籠而患上精神分裂。繁殖場甚至會為狗隻打催情針,令他們經常處於性興奮狀態,容易交配。「已說不上很特別,是很典型和常見的情況。」她有點無奈地說。記者在動物中心逗留半小時,發現很多狗隻只發出喘氣聲。義工指不少從繁殖場救出的狗隻失去聲帶,相信是場主為免狗吠聲引起外界注意,於是一了百了割去狗隻聲帶。
聲稱「業餘繁殖者」充斥市場
這些無牌繁殖場並不陌生,旺角有樓上寵物店聲明住家繁殖,200呎的空間架了層層叠的籠,飼養過百隻名種貓,每只標價數千至過萬。店主向記者聲稱,不少剛出生的小貓一早被「落訂」,一待打好第一支預防針,即是約兩個月大時,就可以帶回家。以貓隻數量及價錢來推斷,算是一定規模的繁殖場,也份屬商業經營,惟該店一直無恙經營數年。
修例打擊冒牌業餘繁殖
其實署方並非對無牌繁殖商無枉管,法例早已規定繁殖商必須申請售賣商牌照,並禁止無牌經營,違例者最高罰款2000元,惟業餘繁殖者不在規管內。許多無牌繁殖場繼而以「業餘」包裝,造成巨大的法律漏洞,不用如持牌狗場般關關通過政府部門監管,卻得以以繁殖動物牟利。
根據漁護署調查,在持牌寵物店中販賣的純種幼犬,來自進口及本港持牌者分別佔22%和4%,74%則來自無領牌的繁殖者。16間最大的寵物店狗隻,佔全港總狗隻數目一半,超過90%的狗隻來自無牌繁殖者。其中規模較大的10間寵物店,寵物更來自1至2名無牌繁殖者。數字亳無疑問地反映,該些無牌繁殖者規模份屬大型規模。
漁農署指為了針對冒牌業餘繁殖商,將修訂《公眾衛生(動物及禽鳥)(動物售賣商)規例》,日後任何繁殖者均會納入監管範圍,並必須領有牌照。分類牌照有四種,包括(1)售賣者牌照﹑(2)有4隻或以下母狗的繁殖者牌照﹑(3)有5隻或以上母狗的繁殖者牌照,及(4)單次出售自養寵物牌照。無牌經營的最高罰款,將由1千元提高至5萬元;非法買賣動物的最高罰款,亦由2千元提高至10萬元。假若持牌者被裁定虐畜罪成,漁農署將有權吊銷其牌照。條文另正草擬,就狗隻休息﹑活動面蹟﹑運動時間,及狗隻可繁殖的次數及年齡作出監管。
現行法例下,執法部門即使發現冒充業餘繁殖者,只要有關人仕否認作商業繁殖之用,都難以在任何法律基礎上作出控告,故修訂牌照規管是保護動物福祉的第一步。
修訂條例可以規管市面所有繁殖者,修補現行法律漏洞,又加強罰則阻嚇性,故一開始得到不少動物界人仕支持。愛護動物協會(SPCA)認為方案更達成以動物福祉為上的精神,提出更多優化建議,例如為動物數目設立上限﹑確保母狗在每胎之間有足夠休息,及有足夠如每日至少一小時的活動時間。
發牌大方向既為保護動物福祉的第一步,但修例方案推出不久後,卻引來不少動物團體、個別人仕及立法會議員等的大力抨擊。
現時由冒牌業餘繁殖商佔據市場的情況,並非真的如漁農署所說般無法可施,而是有法不執。若果政府管束違規寵物繁殖,就應先就現行違法情況執法,而不應將焦點錯放在沒法規管業餘繁殖者的論調上。
漁農署現今缺乏足夠執法人員,是顯而易見的問題,缺乏監管配套,條法律定得幾偉大都無用!發牌就會成為繁殖商的上方寶劍。這情況當然不理想,面對的,始終是生命。
漁農署發牌,是因為太多顧客買到無牌繁殖場的病狗,坊間亦有無良台藉獸醫向病狗簽針卡,漁農署明知此事,卻一直不願意負起監管責任,反而現今提出修訂條例,要向市面所有繁殖者發牌,直情「將黑變白」,擾亂市場!
質疑情況並非無法可執 只是政府有法不依
不少動物界人仕改變立場,爭議主要不在發牌大方案,而是為什麼採取向所有市場者發牌,似是變相放寬發牌,加上若缺乏監管,修例將淪為無良繁殖商的合法途徑,日後更能「攞正牌做壞事」。
非牟利獸醫診所(NPV)主席麥志豪指出,現非無法可執,而是署方有法不依,若政府要管制違規動物繁殖,應先嚴格執行現有法例。記者走訪各區寵物店,寵物店售賣自家繁殖寵物,不屬什麼商業秘密。根據愛護動物協會提供資料,由2010年至今,有31宗懷疑無牌繁殖場的調查案件,但沒任何一間因無牌經營而被起訴。假若現行法例對「業餘繁殖者」的定義存灰色地帶,署方應先考慮收窄對「業餘繁殖者」的定義,例如禁止有關繁殖者跟份屬商業的寵物店有聯系,或積極追尋販賣動物的來源,惟署方收到記者提問後,沒有正面回應問題。
曾搗破無良繁殖商的動物義工也反映政府執法不力,義工指曾向漁農署投訴,懷疑某些持牌寵物店同時無牌經營繁殖場,署方往往聲稱巡查過該店便了事。義工至今掌握逾30至40間運作中的冒充業餘繁殖商,只有能向警方舉出懷疑虐畜行為,才得以受理。
質疑缺乏監管配套 署方無解釋
立法會議員毛孟靜則質疑,署方未能解釋修例的監管配套,雖然署方強調,修訂條文將賦予巡查任何持牌者的權力,但擔憂繁殖場進駐私人物業,署方難以突擊。署方一直沒有每年寵物銷售額數字,亦只有22名職員執行巡查工作。面對現今逾300個「業餘繁殖商」,署方現只表示會增撥人手及資源,進行突擊檢查,制定適合的執法策略,但仍缺乏相關準確數字或細節。
持牌場主質疑發牌擾亂市場
一名持牌狗場場主指繁殖場申請牌照過程繁複,要合符嚴格條件,必須先到規劃署申請,再經地政署﹑屋宇署﹑消防署﹑渠務署等部門審批,超過一年才發牌,質疑現今發牌指引缺乏監管,將擾亂市場。無良而缺乏專業操守的繁殖,固然會影響狗隻後代健康及精神狀況,但場主更踢爆,一直有無牌繁殖場產出病狗,找來無良外籍獸醫發出針卡訛稱狗隻健康,但漁農署不旦不願負起監管責任,以自身的獸醫監管動物健康,現時更放寬發牌。
場主直斥,方案「將黑變白」,不理動物健康,不顧繁殖場在家作業會否違反大廈契約或稅務條例,更會變相認同上述無良繁殖者合法化,屆時任何持牌者出售病狗,顧客更加沒法得到保障。
立法會小組委員會月前展開討論條文,修訂方案到底在何時前正式提交立法會審議,仍屬未知之數。管束繁殖商的大方向固然尊重動物福祉,但署方似乎至今未能釋取公眾憂慮,為何向市場所有繁殖者發牌才是唯一方案,而不是統一發牌,或制訂嚴謹的繁殖者考牌制度,提高門檻。動物也許無法為自己發聲,但社會通過怎樣的程序決定動物的命運,也反映著社會對動物存多大的關愛及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