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宵2018】海關巡查年宵檔 籲勿售侵權貨
撰文:羅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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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年宵今日開鑼,海關人員今日(10日)在多區的年宵市場向檔主派發傳單,呼籲他們切勿售賣侵權物品。版權及商標一般調查組指揮官譚佩英表示,海關會加強巡查各區,包括各年宵市場,嚴厲打撃銷售侵權物品的活動,保障消費者權益。
去年十一月及十二月,香港海關已向投得年宵市場攤檔的檔主派發傳單,提醒他們入貨時,要小心查證貨品的真偽及來源,如有懷疑,應先向有關代理商或商標及版權持有人的代表查詢。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銷售或為售賣用途而管有冒牌物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根據《版權條例》,任何人士銷售或為售賣用途而管有侵犯版權物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每件侵權物品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