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元朗非法飼養2700隻雞及鵪鶉 漁護署沒收銷毀
撰文:王潔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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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護署及警方今日(10日)採取聯合行動,在元朗洪水橋檢獲一批非法飼養的活雞及鵪鶉,合共2,752隻家禽。漁護署在抽取樣本作化驗後,檢獲的活家禽已被銷毀。
漁護署較早前接獲舉報,指有人在田心村飼養活家禽。經調查後,發現一名男子在一處所的三個構築物內非法飼養53隻活雞及2,699隻活鵪鶉。漁護署在抽取樣本作化驗後,檢獲的活家禽已被銷毀。
漁護署發言人指出,在香港飼養禽畜及從事有關活動受到《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條例》規管,所有活家禽農場必須持有飼養禽畜牌照,違者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重犯者最高罰款10萬元。
發言人提醒市民切勿非法飼養家禽,否則會遭檢控。市民如懷疑有人非法飼養家禽,可致電1823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