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林高層被妻謀殺案 罪成妻子不滿未被定有限刑期提司法覆核

撰文:陳雯慧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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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林集團美籍高層簡崇諾,2003年喝下妻子調製的「加料」奶昔後被妻殺死,其妻Nancy Ann Kissel經法庭兩度被裁定謀殺罪成,現正在監獄服刑,但她不滿長期監禁刑罰覆核委員會三度拒絕為她申請以有限期刑罰取代無期徒刑,早前提出司法覆核有關決定,案件今於高院開審。

申請人Nancy Kissel因謀殺親夫罪成被判終身監禁。(Getty Images)

代表申請人Nancy Ann Kissel的律師指,她由2011年10月首次向長期監禁刑罰覆核委員會,申請刑期覆核,翌年被指其所涉控罪嚴重被拒,之後她在2013年10月及2016年2月分別提出申請,但均以她現所服刑的刑期不足夠而拒絕受理。律師指,雖然覆核委員會拒絕她的申請,但應該給予一個最低服刑刑期通知,以及有關決定理由,毋須令申請人每次以同一理由,不斷提出申請。

申請人想返美服刑

律師又透露,申請人一直患有精神失常問題,在審訊時情況更加劇,抑鬱症嚴重,加上她有家族抑鬱症,期間更要在小欖精神病院接受一年抗抑鬱治療,作為一個外籍囚犯,基於人道理由,長期監禁刑罰覆核委員會更應向申請人公佈其最低服刑刑期,以讓她可以提早申請引渡,返回美國家鄉繼續服餘下的刑期。

辯方:並非所有被告可申請減刑

代表政府律師回應指,申請人多次強調委員會對刑期長短有一定預算,只是她個人的假設,又表示只有18歲或以下的謀殺犯人才可獲判最低限度的刑期,並明言並非所有被定罪的被告均可申請減刑,又舉例指,曾有被判囚20年的犯人,在刑滿出獄前半年才獲委員會覆核刑期。法官將容後頒下判辭作裁決。

據了解,代表申請人的4名御用大律師及大律師均是義務代表Kissel 提出申請的。

死者生前曾飲加料奶昔

案情時在美林集團任全球投資部前常務董事簡崇諾,於2003年11月失踪,警方後來在陽明山莊的住客儲物房內發現其屍體,警方調查後發現,簡崇諾被人以硬物重擊頭部致死,他遇害前飲用一杯混有多種安眠藥及鎮靜劑的奶昔,並拘捕了簡的妻子Nancy Ann Kissel,控以一項謀殺罪名。案件於2005年的首次審訊,被裁定謀殺罪成,她後來上訴得直;案件在2011年重審,再被裁定謀殺罪成。

案件編號:HCAL137/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