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津貼】政府設監管制度 違規營辦商可遭警告或剔除計劃外
特首林鄭月娥今早(12日)表示,「免入息審查的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將擴展至紅色小巴、邨巴、員工巴士及街渡。運輸及房屋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交代計劃細節,指出政府將落實一系列監管措施,確保公帑運用得宜及避免遭濫用;如在監管過程中,發現個別營辦商未有遵守計劃下的營運要求,運輸署有權向該營辦商發出警告信,甚至暫時或永久將其服務剔出計劃外。
另外,政府正與大型便利店/超級市場商討,希望可以讓市民在有關商鋪透過八達通卡領取補貼。
文件指出,有意加入計劃的邨巴、員工巴士、紅Van及街渡營辦商須先符合基本條件,包括定期向運輸署提交每日乘客人次數據、按時提交內部監控系統的審計報告、準時上傳透過八達通系統收費的交易記錄等;至於紅Van雖然沒有固定路線、服務時段及班次,但也要向運輸署提交基本路線資料,如起點及目的地。營辦商同時須在提供服務時於車輛/船隻的當眼位置清晰展示計劃標誌,讓市民能識別。
往返羅湖、落馬洲站的東鐵線服務摒除計劃外不可取
另外,外界擔心計劃會遭水貨客濫用,當局指,按實際數據顯示,每月公共交通開支超過2000元的八達通卡的用戶數字非常低,大約為3 000張,只佔整體活躍八達通卡用戶的0.03%。因此,當局認為將往返羅湖、落馬洲站的東鐵線服務摒除於計劃外的做法,必然會影響大部分與水貨活動無關的市民,有關做法並不可取。
至於其他非專營巴士提供的服務,包括過境巴士、學生、遊覽及酒店服務,由於本質上與邨巴及員工服務完全不同,故不會被納入計劃。至於的士屬個人化,乘搭的士主要是市民的個人選擇,非必要的公共交通服務,亦不會被納入計劃。
補貼金額約23億元
當局指,每年的補貼金額約為23億元,有超過220萬名市民可受惠於計劃。若計劃在2019年第一季推出,在2018-19年度派發的補貼金額約為5億7,500萬元。此款項不包括計劃引致額外的全年經常開支(包括人手開支和行政費用)約6,900萬元,以及非經常開支6,985萬元。
政府會盡快向立法會財委會申請撥款,預計落實計劃約需一年時間;如計劃可於2019年第一季落實,當局將於2020年第一季開展檢討工作,目標於9個月左右完成並向立法會匯報檢討結果。
立法會議員田北辰表示,過境鐵路線應只限津貼予個人八達通的用戶,避免水貨客以多張八達通,濫用機制。議員陳恒鑌則指,紅Van安裝八達通機後不可自行調整價格,相信可杜絕打風時出現「海鮮價」的問題,但他仍擔憂部分紅Van在打風時不予乘客拍八達通,改以現金交易,存在漏洞。議員林卓廷稱,曾經有邨巴司機以數張八達通卡拍卡,騙取資助導致公帑損失,他認為政府須要有一套完備的監管措施,避免計劃遭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