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首置安排】財庫局列12道理由反駁謝偉俊 批勢必推高樓價

撰文:倪清江
出版:更新:

新加坡政府容許市民動用公積金購買政府資助組屋,立法會議員謝偉俊昨日(29日)再向政府指出,坊間對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正研究容許市民提早動用供款作首次置業用途,迴響頗大,並列出七項傾向支持輿論。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回應稱,積金局目前只是檢視了其他國家的有關安排,分析在香港容許有關安排的利弊及可行性,積金局仍未有最終的建議。但同時以12大理由反駁謝偉俊,指出一旦破禁,會令樓市更加熾熱,「當樓價大跌,業主無力供款時,變相連退休儲蓄也賠上,亦可能令巿民背負額外債務」。

打公仔每月要供款強積金,若果可拿出部分供款以支付買樓首期,是否會支持?(資料圖片/江智騫攝)
謝偉俊指「強積金首置安排」在社會引起迴響頗大。(資料圖片)

當局是於本月1日回覆謝偉俊質詢時,透露積金局正研究容許供款人退休前提取部分強積金累算供款,作首次置業用途(下稱「強積金首置安排」)。他指社會對建議安排迴響頗大,連日輿論有以下意見:

1、起碼可賺住、又不用付基金管理費2、自置居所是退休生活最佳保障,沒有子女亦可透過逆按揭提供退休保障3、容許靈活運用強積金供款支付置業首期建議,都應支持4、市民有支配自己財產權利,政府無權強行扣起市民部分工資作退休用途5、對打工仔個人資產增值,無疑有更大幫助6、迫使強積金受託人降低管理費及提升投資表現,將更多回報留給市民7、長遠而言,僱主僱員總希望取消強積金,錢留自己手,總好過被基金經理蠶食

謝問及當局有否預計何時完成強積金首置安排可行性研究,以及會否承諾當研究結果為切實可行時,盡快落實該安排,以免有意首次置業人士在樓價回落至他們可接受水平時,錯失置業良機。

劉怡翔以書面12個理由,反駁支持「強積金首置安排」的七個理由。(資料圖片/李澤彤攝)

劉怡翔回應稱,「強積金首置安排」是個具爭議性的課題,目前社會各界對這課題的意見紛紜,有支持亦有反對,並非只有謝羅列的支持意見。他在書面回應中,詳列12個不應實行原因,主要是指一旦批准,會刺激樓下,當樓價逆轉時,會令業主背上沉重債務。

12個反對意見如下:

1.強積金的目的是幫助巿民儲蓄退休,不是幫巿民買樓,此構思違背原意2.當樓價大跌,業主無力供款時,變相連退休儲蓄也賠上,亦可能令巿民背負額外債務3.與政府調控樓價的目標背道而馳4.變相鼓吹市民置業5.現時樓市氣氛熾熱,此構思可能大幅增加對樓市的需求,令樓價上升,不是合適時機6.有關安排增加一批實力不足的新買家,樓巿將更瘋狂,帶來風險7.房產投資的風險遠高於強積金基金投資8.應先優化強積金制度,包括處理基金收費高昂等問題9.與其他國家比較,本港強積金的強制性供款比率偏低,而強積金戶口平均結餘只有18萬元,對置業的幫助是杯水車薪10.要把強積金供款率調高,才會使提早提取權益置業的方案變得合理11.如提款買樓後再賣出,款項毋需回歸強積金,即變相提前領取強積金,削弱強積金作退休安排之用12.考慮落實有關建議的行政負擔

劉怡翔又說,綜合謝偉俊在主體質詢以及我概述正反雙方的觀點,足以反映研究容許提取強積金作首置用途,是一個非常複雜的課題。「我們會全面及透徹研究這構思能否真的帶來支持推行方案的人士所論述的好處。我們不會預測樓價何時升跌,但政府有責任提醒巿民在加息周期對資產價格造成的影響,置業要量力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