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wiana控僱主讓業權避賠償案 女僱主:賠畀佢我仲有好多錢落袋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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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傭Erwiana向長期虐待她的女傭主羅允彤,索償81萬元,惟發現羅在判刑前將與丈夫聯名物業業權轉讓予丈夫,於是入稟要求高院撤銷轉名,羅今自行陳詞時稱,Erwiana只索償幾十萬元,若她賣樓後賠錢,她仍有好多錢落袋,但她只是代子女持有物業,本身並無權益,而當時律師又指她入罪機會大,著她「交代身後事」,才作轉名手續,強調自己無意圖詐騙債權人。惟Erwiana的律師卻反駁,若物業屬子女,為何當時不把物業轉子女名。法官押後裁決。

Erwiana(中)今有到庭聽審。(鄭子峰攝)

物業現估值達765萬元

原告Erwiana Sulistyaningsih(25歲),今日亦有到庭。兩被告依次是徐潤斌(56歲)及羅允彤(46歲)夫婦,徐今天繼續缺席聆訊。涉案物業為將軍澳富康花園一高層單位,今年11月估值約765萬元。

對於被指意圖瞞騙債權人,羅允彤自行陳詞時繼續強調,98年丈夫購入涉案將軍澳居屋時,早已有協議,物業雖為兩夫婦聯名持有,但她只是代一對子女持有,她是沒有實質權益。

指律師提她「交代身後事」

羅又透露,被落案起訴提堂至審訊,她共有11個月時間保釋外出,若自己要逃避責任,一早便可以將「層樓轉走」,強調自己無「預知能力」,刑事案件證供完結後,律師已表明她有很有大機會,會「輸掉官司」,更着她有心理準備,「交代身後事」。而她在2015年2月6日與丈夫的簽署分居協議,在刑事案件開審後簽署。

羅允彤因毆打女傭被判入獄6年,現在仍在獄中服刑。(美聯社圖片)

羅:賠畀佢我尚好多錢落袋

羅在陳詞霸氣地說:「層樓值幾百萬,而家Erwiana都係索償幾十萬,我賠俾佢,我都仲有好多錢落袋,點解我唔做呢動作,因為這個分居協議講明我係代我仔女持有,我講咗好多次,我唔想再講,我好攰呀。」羅之後更說「呢件案令到我太煩擾。」要求法官儘快裁決,亦不對訟費作任何申請。

原告:若物業屬子女何不轉子女名

不過原告律師卻指,羅於2月10日前裁決簽署分居協議,若兩夫婦有心將一半業權轉讓子女,早已實行,所以唯一推論便是她有意圖逃避法律責任。法官押後書面裁決。

案件編號:HCA 2256/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