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本地立法即罰則難料 設追溯期建制派、官員各執一辭

撰文:潘希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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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務委員會在周六(4日)通過將《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接下來將交由港府展開本地立法工作。有關法例的罰則和執行細節至今眾說紛紜,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強調,會待本地立法後方執法,但亦有議員認為若公眾場合「噓國歌」情況持續,當局應設設追溯期,港區人大羅范椒芬更籲市民「執生」守法。
面對各種不穩定因素,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就指,法例會由康文署等部門執法,又稱立法階段會聽取市民意見,似欲向民眾派「定心丸」。

劉江華認為在港實施《國歌法》屬應有之義。(資料圖片/黃永俊攝)

《國歌法》在周六(4日)正式通過人大常委會的表決納入基本法,引起社會熱議,然而有關法例的刑責及執法細節未定,亦有人擔心法例會否具追溯期,不少官員近日都屢就事件解畫,但仍未見有「一錘定音」的答案。

諮詢公眾態度含糊 石永泰指法例用字不精準

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周日(5日)出席一個公開活動時強調,市民尊重國歌、國家和民族是「應有之義」,康文署未來將協助執法,但他亦承認詳細情況需待到本地立法過程才能體現。劉江華一度稱會就國歌法「諮詢公眾」,但民政事務局其後又澄清,「諮詢公眾」四字,僅代表當局會聽取市民意見,並非進行「公眾諮詢」。然而,大律師公會前主席石永泰認為,內地《國歌法》的文本用字不夠精準,「表達愛國情感」、「舉止要莊重」,以及「不能在某些活動、節日等播放國歌」等仍然很含糊,因此認為應進行公眾諮詢。

本港過往足球賽事,不少球迷噓國歌,《國歌法》倘設追溯期,立法後未知追究與否。(資料圖片)
若《國歌法》成功本地立法,馬會奏國歌時馬迷須肅立,否則可能犯法。(盧翊銘攝)

《國歌法》通過人大審議,但如何才會違反法例,以及法例會否有追溯力仍然有不同聲音。港區人大代表葉國謙日前表示,立法後,若市民聽到國歌播放,即使正於街上走路,都要「停低企喺度」,另一邊廂,同是港區人大代表的羅范椒芬就認為,立法目的是帶出尊重國家的重要性,港人毋須想得太極端,「執生」便可。

梁美芬:拖太耐變數會越大

對於國歌法是否具備追溯力,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指不會在本地立法前貿然執法,但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早前就表示,《普通法》一般原則下法例不具追溯力,但若港人持續出現羞辱國歌,「變數就越大。」她又警告若本地立法拖太久,或會令當局考慮「直接公布」實施。

另外亦有市民對於將來如何遵守國歌法抱疑問。有馬場馬迷擔心,日後馬場播放國歌時,若自己在室內投注大堂專心投注,聽不到戶外播放的國歌,會否因此誤墮法網?另外亦有馬迷擔心,不清楚法例的外地遊客會因此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