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俊華無申報做港台主持 梁家榮曾收特首辦查詢
前財政司司長曾俊華以主持身分為香港電台拍攝節目《香港故事》,本月開始在網上宣傳。《明報》今日頭版報道,引述曾俊華表示,近日收到節目製作方消息指要暫停節目宣傳,原因是收到「領導指示」,指他事前沒有徵詢「前任行政長官及政治委任官員離職後工作諮詢委員會」的意見。
勞工及福利局前局長蕭偉強表示,即使工作沒有利益衝突,向委員會申報較為「穩陣」;亦有前政治問責官員指「唔收錢都要(諮詢委員會)批」。
港台確認,廣播處長梁家榮早前收到特首辦等方面的查詢。
特首選戰落幕自今超過半年,落選的前財政司司長曾俊華不時有新搞作,本月就開始為商業電台主持音樂節目,下個月他為香港電台拍攝的最新一輯節目《香港故事》亦會出街。
曾俊華是在今年7月起為該節目拍攝,在節目中擔任主持。節目以「修復」為題,以紀錄片形式講述生活及人情故事,原定十一月中播出,最近facebook專頁「修復時刻」上載曾俊華拍攝節目的照片,以及港台製作的節目片段。
《明報》今日報道,上述港台節目宣傳近日須暫緩,包括宣傳活動、傳媒訪問等。曾俊華昨接受該報查詢時說,最近一兩日節目製作方收到消息,指「領導有些指示或是壓力,需暫停節目宣傳」,原因是他事前沒有向離職委員會申報。他指官員守則列明,就業、出任董事以及合伙人等均需要申報,但為港台工作是「一個仙都無」的社會服務,與早前參與黑暗中對話、導盲犬中心或到中學擔任慈善工作並無分別。
港台發言人回應《香港01》稱,自facebook專頁「修復時刻」刊登短片後,廣播處長梁家榮收到不同人查詢曾俊華有否參與相關節目,其中包括特首辦,但未有透露該人身份,對方沒有問曾俊華有否受薪。發言人亦否認抽起該節目宣傳,宣傳工作將會按一般做法,在節目播出前一兩周開始,節目則如常在下月中播出。
特首辦昨回覆《明報》查詢時說,問責制主要官員離職後工作須諮詢委員會意見,但沒有回應有否向港台查詢曾俊華主持節目一事。《明報》引述政府消息人士表示,特首辦於公開資訊得悉曾俊華將於港台和商台開咪,遂向他了解,獲回覆承認開咪及表明不會違規,特首辦其後再詢問欲了解其節目內容,獲得相類回覆,故知會港台曾俊華未完成向委員會申報。消息人士指出,港台屬政府部門,需要知情;而商台的節目屬於商業機構業務。
至於在商台主持節目,曾俊華亦表示沒有向委員會申報。商台回覆《香港01》查詢時確認,曾俊華沒有收取酬勞,包括俗稱「車馬費」的車資津貼,而節目宣傳片段或節目播出前後,均沒有收到任何政府機構的查詢。
年中卸任勞工及福利局局長一職的蕭偉強目前有為非政府組織擔任顧問,他今天出席授勳儀式時表示,即使沒有利益衝突都照樣申報較「穩陣」:「始終如果它(離職諮詢委員會)有任何意見,我們都會跟從。 」他又以本身例子解釋,指自己有申報顧問一職,職位不牽涉僱傭關係(employer-employee relationship),不會執行組織日常的職務,又不會親自到勞福局或社會福利署等政府部門溝通,委員會只建議他「最重要不要有利益衝突和令政府尷尬便可」。
有前政治問責官員向《香港01》透露,離任時曾收到特首辦電郵,列明離職後工作申報程序,當中列明是否受薪均需申報,「唔收錢都要(諮詢委員會)批」,形容擔任十多年政治問責官員的曾俊華「冇理由唔知」。該前官員稱,曾俊華擔任電台主持,會被視為一項「委任」,加上是定期性質,是需要向諮詢委員會申報。
據《政治委任制度官員守則》,政治委任官員如欲在離職後一年內展開任何工作,在任何商業或專業機構出任董事或合伙人,或獨資或與他人合資經營任何業務或專業服務,必須事前徵詢離職委員會的意見。根據相關徵詢意見的申請表格,在工作或任命會否受薪一項,申請人須選擇「受薪」、「非受薪」或「其他酬金」,意味著非受薪的工作都可透過表格事先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