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圍共享單車佔路阻街 區議員稱下月中再有跨部門「清場」

撰文:李大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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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單車於今年引入香港,但多區隨之出現單車違泊問題,多個政府部門早前於天水圍聯合行動,清理23輛違泊於路旁的單車,包括共享單車Gobee.Bike的單車。元朗區議員李月民透露,下月12日將再有跨部門清理違泊單車行動。

政府多個部門曾於本月28日到天水圍清理違泊單車。(李月民提供相片)

民政事務處、食物環境衛生署、地政總署及警務處於本周四(28日)曾採取聯合行動,到天水圍天龍路沒收23部違泊單車,其中17部屬Gobee Bike旗下的共享單車。

李月民認為,跨部門行動必須持續,又透露下次清理違泊單車的聯合行動日期已定於下月12日。根據上一次聯合行動做法,地政總署會先張貼引用《土地(雜項條文)條例》的通知書於違泊單車上,要求擁有者於24小時內移走違泊單車,張貼當日並不計算入該24小時通知期內。

共享單車引入本港後,卻出現違泊問題。(資料圖片)

倡縮短通知期 禁違泊使用者租單車

李月民又指,元朗區地區管理委員會於昨日(29日)會議中,區議員提出一系列建議,期望解決違泊單車問題,包括要求政府檢視《土地(雜項條文)條例》執行指引,提出縮短移除違泊單車的通知期,由現行的「張貼日+24小時」,減少至張貼通告後12小時,同時建議警方引用「簡易治罪條例」,即時沒收嚴重違泊,阻塞主要行人通道的單車,長遠則希望政府從速制定相關單車政策及共享單車規管章則,落實處理違泊的指引。

另外,會上亦有區議員建議共享單車公司修改租車安排,確保要停泊於指定單車泊位才停止計租,並取消屢次違泊使用者的戶口,並應自費設立泊車位供共享單車使用,而非與市民爭奪公眾單車停泊位,同時提供投訴熱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