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機會前主任涉叫教友提反對意見 遭拒發酬金 主任:被猶大出賣
平等機會委員會與前總主任束健銘,被指在檢討性別歧視條例的公眾諮詢期間,動員教友去信平機會抵銷同志聲音。束期後遭平機會評為行為失當,拒發放86.7萬元約滿酬金。束健銘前年獲判勝訴,惟平機會上訴得直,案件今(25日)於勞審處重審。束在庭上控訴指,當天為教會私人分享,惟當中有「猶大」將「是非當人情」,在傳媒中做「搞作」才會令本案發生。
審裁官指,本案爭議點在於束健銘沒有申報出席教會分享,及束是否沒有完滿完成工作。
以教友身份出席聚會與工作無關
束健銘承認沒有申報,但強調他是以基督徒身份出席分享,當天講述性傾向與同性婚姻反歧視法例,如立法後會有甚麼影響。他強調當天是以教友立場、在私人時間出席分享,非以僱員身份,並不影響其工作。他又舉例指,時任主席周一嶽亦有出席同志運動,如Pink Parade,束指周亦不避嫌參加,亦沒有申報。審裁官聞言問束如何得知周沒申報,他回應指平機會文件可顯示。
否認煽動會眾
他又否認曾「教」或「煽動」與會者用「人海戰術」向平機會反映意見,只是講述公眾諮詢的情況,如多人使用相似的信件,亦只會視作一個意見。
審裁官又質疑平機會事後因束出席分享而須發新聞稿,令會方備受質疑,怎會沒有違反對會方的責任。束解釋當天只有一些媒體報導及「撐同」人士如何韻詩等質疑。
指周一嶽不接見明光社等抗議人士
束又指,明光社及涉事教會崇真堂事後亦有到平機會抗議白色恐怖及要求澄清事件,惟周一嶽不予接見。他又指當日聚會是私人性質,當中有「猶大」將「是非當人情」,在傳媒中做「搞作」才會令本案發生。
黃之鋒父指束當日只在解有關條例
束下午傳召性傾向條例家校關注組召集人黃偉明,即黃之鋒父親作供,黃指束當天受邀講解性傾向反歧視條例及事實婚姻的諮詢,沒有向受眾派發傳單。他指束只是解釋若條例立法的後果,且當天是私人聚會,與平機會的公眾諮詢沒有抵觸。黃又指,束只是協助及鼓勵與會者表達意見。黃不認為束當天有煽動受眾填寫諮詢表格,他認為煽動只是傳媒的價值判斷,束亦沒權以勒令形式要求與會者跟從他的立場。
平機會時任主席周一嶽將以辯方立人身份於明早出庭作證。
案件編號:LBTC543/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