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景市集承包商獲臨時禁令 阻無牌小販市集附近擺賣
撰文:朱幼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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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良景邨農曆新年期間,發生「管理員」與小販衝突事件,事後良景邨市集承包商入稟申請禁制令,要求禁止非法無牌小販在邨的範圍內經營。案件今早在高等法院內庭聆訊,法官認為承包商能提出初步證明有無牌小販擺賣,故頒下臨時禁制令直至案件審訊為止。
原告建華(街市)管理有限公司,於上月中入稟高等法院,控告「在良景邨非法佔領或逗留作違法擺賣的人士」,當時並未列明申索內容。被告今早並無代表出席。
原告代表大律師胡德理今早在庭上指出禁令包括範圍,包括市集對出空地及二樓的平台,主要針對在黃昏至凌晨在範圍內擺賣的無牌小販及熟食檔。
原告稱已在有關地方張貼告示表示已申請禁制令,但仍有人不理,繼續擺賣,甚至發生過不愉快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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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原想把禁令範圍延伸整個屋邨被拒
建華原想禁令延伸至整個屋邨,惟法官指屋邨範圍應由法團管理,原告只是商場的主要業主。
法官接受原告所提證供,認為商場外無牌小販活動是否影響承包商的權益,有可爭辯之處,故批下臨時禁令,但只限於市集對出空地及商場平台範圍。
原告律師在庭外稱,稍後獲法庭的正式命令後,會在所涉範圍張貼禁令,以作通知。
案件編號:HCA414/2016